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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第10期(总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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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3-10-30 【字体:

深府办[1993]113号

罗湖、福田、南山区人民政府: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已成为我市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为加强我市城市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配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开展,现要求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广东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负责组织做好本区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工作、环境噪声达标区的验收工作将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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