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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第8期(总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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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3-08-31 21:06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特区城市居民家庭情况一次性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3]83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特区城市居民家庭情况一次性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3-08-31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特区城市居民家庭情况一次性调查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开展特区城市居民家庭情况一次性调查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我市于1984年、1987年和1990年进行过三次特区城市居民家庭基本情况一次性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常年性调查工作,直接地搜集整理了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消费支出、储蓄、住房情况等重要的第一手资料,为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各阶层和不同收入水平居民家庭的生活状况,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了依据。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城镇居民的家庭收入和分配、消费的实际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保证城镇居民家庭调查工作持续进行,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统计局、省总工会、省人民银行、省工商行、省劳动局联合发粤统城调宇[1993]11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八月份对我市进行一次性城镇居民家庭生活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经常性调查户进行部分或全部更换。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为使抽取的样本户具有充分的代表性,能准确地反映特区城市居民家庭的生活水平,现根据特区城市人口的特点,决定在特区城市21.21万户的非农业人口总户数中抽取1000户,作为一次性调查对象。根据住户居住区域人口比例,样本分布在罗湖区450户,福田区350户,南山区200户。为顺利开展住户调查,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请各区政府和抽中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所在派出所重视支持这项工作,大力协助调查员完成调查任务。

  二、居民家庭基本情况一次性调查工作是一项社会经济调查,又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涉及面广,且时间紧追,任务较重,银行、公安、劳动部门和总工会等单位要密切配合,中选户所在单位也要积极协助做好调查户的思想工作,为顺利完成这次调查任务而共同努力。

  三、计划于十月份前在一次性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科学抽样方法抽选经常性调查户100户,召开新调查户的动员大会,并向新调查户颁布聘请书。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深圳市统计局

一九九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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