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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第5期(总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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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3-05-31 10:53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深圳市一九九三年财政收支计划的通知

文 号:深府[1993]227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深圳市一九九三年财政收支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1993-05-31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一九九三年财政收支计划,业经市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望各地区、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团结奋战,千方百计保证财政收支计划的实现。

  附:

  1、一九九三年深圳市财政收入计划分配表

  2、财政收支计划说明


附件1

  备注:市级93年工商各税计划279,000万元,该税收计划包括本级税收268,450万元和原宝安县外税分局税收10,550万元。根据税收属地原则后者税收的归属未能划清,因此,原宝安县外税分局的税收计划先挂在市级收入计划中。但该项收入在归属市级或区级收入的问题未划清之前,暂不作支出预算安排。

附件2:

财政收支计划说明

  一、一九九三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加快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促进特区经济的高速发展;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加速经济的国际化、现代化进程;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制止收入流失,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支持政府职能转变,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在保证必需的同时压缩行政经费和不必要的开支,努力提高资金便用效益;适当集中资金,重点增加对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和科技教育等社会发展事业的投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在预算执行中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保证财政收支平衡。

  二、根据一九九三年全市计划财政工作会议确定的预算盘子,我市九三年预算内财政收入计划为47亿元,预算内财政支出计划为43.16亿元。这次只下达预算内财政收入计划并具体分配到各区和有关单位(见附表1)。各区自编预算内、外财玫收支计划,要根据市分配的计划任务数,结合本地实际,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市对各区财政包干体制不作改变,但对有关具体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关于市、区各级财政共同承担省科技、教育、治安基金统筹任务3亿元的分配。这3亿元任务从市级国土有偿转让收入中安排1.5亿元上交,其余1.5亿元按1992年各级财政收入(剔除市级国土有偿转让收入)占全市总收入的比例为依据分配上缴任务,由市集中统一缴省。

  (二)关于9%递增包干上解。1990年我市财政计划单列后向中央承担的9%递增上解任务继续执行。今年各区递增上解任务要纳入预算安排。原宝安县基数由两个新区分别承担。

  (三)经济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财政的负担作适当调整。全市负担任务由5,000万元调增到6.375万元,市级和各区按各自可支配财力的2%重新核定负担任务。

  (四)关于出口退税问题。今年继续由地方财政负担20%出口退税。承担深圳市出口创汇上交任务的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继续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

  (五)关于“两金”体制。鉴于我市已停征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1993年“两金”收入不再按实际入库数比例计算上缴,各区改按1991年的“两金”收入按原征收范围归市和区各级财政收入,就地征收划库。

  (六)关于其他收入的罚没收入部分,各区应在本区所属范围内征收。蛇口港公安局和市边防分局的罚没收入属于市级收入,区不能直接到以上两个单位争征罚没收入。

  (七)关于蛇口税收的划分办法。1993年对蛇口税务分局征收的全部税收继续以16,000万元为基数,其中划市收入10,500万元,划区收入5,500万元,超基数部分采取市与南山区五五分成的办法。对蛇口税务分局的超收提留以及对蛇口工业区缴库的税收比上年增收部分奖励10%,均实行市与南山区五五负担。1993年市对工业区实行支出专项补助,以1,000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10%。

  (八)关于宝安、龙岗新区财政体制。

  1、继续实行“划分收支,定额上解,增收留用,自求平衡”的办法。各区财政均要在财政体制范围内,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组织本级财政收入,按照“量入为出、不打赤字预算”的原则,合理安排好本区经济和事业发展的各项支出,保证财政收支平衡。

  2、两区范围内的金融、保险营业税、违筑税和印花税仍属市级财政收入。

  3、原宝安县承担财政体制规定的各项上解任务,暂由两区对半负担,如;政府有新规定,再作调整。但考虑龙岗区新设的实际困难,对今年新增贡献省科技、教育、治安发展基金、“两金”包干上交及经济合作发展基金上交任务,给予免交两年的照顾。

  4、原宝安县外税分局税收计划10,550万元,由于该税收归属问题尚未划清,因此先挂在市级收入计划中。在归属市级或区级的问题未划清之前,该项收入不作支出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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