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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第3期(总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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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圳市统筹外汇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3-03-31 【字体:

深府办[1993]31号

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

  深府[1993]112号文《关于印发深圳市统筹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贸易外汇部分的“一般商品出口收汇”是指扣除出口综合费用后的出口净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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