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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1992]4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爱国卫生工作‘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爱国卫生工作“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
根据市政府“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以及全国、省爱卫会关于爱国卫生工作“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的依据
我市自1980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的政策指引下,爱国卫生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十年来,市政卫生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市民居住、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市、区(县)街(镇)卫生、环卫队伍等卫生网络基本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观,多次被评为省甲级卫生城市和全国十佳卫生城市;丝虫病、小儿麻痹症等多种传染病得到控制以至消灭;除四害工作初步走上专业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灭鼠、灭蝇已达标,灭蟑螂自查已达标,蚊密度明显降低;农村改水任务提前90%完成,自来水普及率已达90%;健康教育工作发展较快,在中、小学开设了健康教育课;90%的家庭和40%的单位卫生水平较高等,为进一步提高爱国卫生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未来十年,我市将向国际化城市迅速发展,由此势必带来城区迅速扩大、人口大量增加、单位和人员构成复杂、生产、生活方式和环境条件改变、疾病和医学模式有所变化等。因此,爱国卫生工作必须有所发展、有所创新、有所提高,以适应我市发展需要。
二、总目标和主要指标
到2000年,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总目标是:城市卫生基础设施与城市卫生发展相适应,污水、粪便、垃圾处理无害化,卫生面貌和环境质量接近世界先进城市水平;市民的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卫生水平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相适应。在“八五”规划期间,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基本建成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提前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实现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先进城市;建立一套较完善的、切合实际的爱国卫生体制。
具体指标是:
1、认真抓好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工作。
指标1:1992年力争把深圳建设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指标2:1995年宝安县18个建制镇有9个实现卫生城镇,2000年全部实现。
指标3:宝安县卫生村(建制村或30户以上的自然村)达标率,1995年达20%,2000年达70%。
指标4:卫生单位达标率,市区1995年达80%,2000年达98%,宝安县各镇1995年达40%,2000年达80%。
指标5:卫生家庭(有正式住房的住户)达标率市区1995年达95%,2000年达90%,宝安县各镇1995年达50%,2000年达90%。
2、强化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城乡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市民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能力。
指标6:市、区(县)街(镇)建立卫生健康教育机构,全市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数1995年达4人/十万,2000年达6人/十万。
指标7:健康教育普及率:全市幼儿、中、小学生1995年达100%,市区居民1995年达80%,2000年达100%,宝安县居民1995年达60%,2000年达98%。
3、卫生基本设施配套,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提高。
指标8:垃圾处理场(厂)建设1995年前要建成下平垃圾填埋场和增加一台垃圾焚烧炉。同时,在南山区和沙头角片各建成一个垃圾填埋场。宝安县各镇1995年前均要建有垃圾填埋场。2000年前要再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厂。
指标9:污水处理厂建设:滨河污水处理厂第三期工程、罗芳污水厂和西部污水深海排放工程要按计划如期完成,1995年污水处理率达100%。宝安县各镇要抓好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工作,1995年力争有9个镇建有污水处理厂,2000年18个镇的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指标10:厕所建设:家庭做到一户一厕,公共场所按每0.75平方公里有一个厕所。全部厕所均要建成水冲无害化厕所。
指标1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市区1995年达100%,宝安县城镇1995年达30%,2000年达100%。
指标12:生活污水处理率市区1995年达80%,2000年达100%。
4、加强除四害工作管理,将四害密度控制在不足为害水平以下,防止有关虫媒传染病发生,确保市民身体健康。
指标13:1995年全市除四害工作做到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管理系统化,市、区(县)街(镇)全面建立三级服务网络,全市除四害有偿服务率达95%。消杀队人数与工作量相适应,消杀队业务骨干达到中级水平,消杀员普及初级水平。
指标14:灭鼠 巩固全市灭鼠成果,抓好新建城区的灭鼠工作,确保灭鼠指标达到国家的规定。
指标15:灭蝇 巩固市区灭蝇达标成果,重点抓好新建城区灭蝇工作。宝安县各城镇1995年20%达标,2000年70%达标。
指标16:灭蚊 现有市区93年达标,新建城区1995年达标。宝安县各城镇1995年20%达标,2000年70%达标。
指标17:灭蟑螂 现有市区1992年达标,新建城区1995年达标,宝安县各城镇1995年30%达标,2000年80%达标。
5、加强农村饮水卫生管理,全面实现农村自来水化。
指标18:宝安县各镇自来水厂95年均配有化验室,开展常规化验检查,确保饮用水卫生,杜绝水源性传染病发生。同时,1995年全县居民99%饮用自来水。
6、指导农村搞好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促进农村卫生面貌根本改变。
指标19:新建农村厕所做到一户一厕,全部建成水冲、三级化厕所。原来的农村不合格厕所1995年力争60%改造成卫生厕所,2000年全部改造完毕。
7、积极开展控制吸烟工作,努力降低吸烟率。
指标20:机场候机室、车站候车室、港口候船室、学校的教室、宿舍、托幼机构内、公共汽车1992年做到不准吸烟。影剧院、大型会场、医院病房、候诊室、儿童活动场所(如儿童公园、游戏室),1993年做到不准吸烟。大、中商场、会议室、机关办公室、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活动场所,1995年60%以上不准吸烟,2000年95%不准吸烟,并有计划地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无吸烟家庭活动。杜绝中、小学生吸烟现象。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1、爱国卫生是全社会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方针,各部门要根据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总要求,制订具体措施,加强领导,确保实施。
2、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普及卫生健康知识。要充实市、区(县)两级健康教育机构,各区要于1992年底成立健康教育机构。1995年全市健康教育人数达到四人/十万。各街(镇)各居(村)委会要有专人分管卫生宣传工作。市、区(县)街(镇)都要建立宣传橱窗或宣传栏,经常宣传卫生知识。市爱卫办、城管办、卫生局等要认真抓好“清洁深圳月”、“世界无烟日”、“门前三包”、“周末卫生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新闻、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爱国卫生活动,要开辟专栏、编写资料、开设讲座等多种形式,把宣传工作做到单位、家庭和个人。从现在起,各级爱卫办要把卫生宣传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3、加强法规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修订《深圳市公共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除四害管理办法》、《深圳市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市容卫生责任制》等规章。制订《深圳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深圳市卫生单位标准及管理办法》、《深圳市吸烟危害控制实施办法》等法规和规章。
4、加强调查研究和技术指导工作。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及爱卫办要不断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订相应办法,以使爱国卫生工作不断发展。当前要着重研究社会公德、家庭卫生、个人健康、农村卫生、疾病变化、除四害等问题。技术指导是爱国卫生工作走向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各级爱卫办要根据实际情况,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去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措施行之有效。要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爱卫办工作人员和除四害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5、建立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运用检查评比手段,促进爱国卫生工作的落实。各级爱卫会要根本“计划”和“规划”的要求,建立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市每年进行两次,区每年进行两次或三次,街(镇)进行四次。对完成爱国卫生目标好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大力表彰,对先进经验要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