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2年政府公报 > 1992年第2期(总第26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2-02-29 15:52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报告的通知
文 号: 深府[1992]76号
主 题 词: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报告的通知》(国发[199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特区建立以来,我市的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税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宏观调节作用,使税收成为财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我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在当前特区经济建设进入第二个十年的新形势下,税务机关担负着极为繁重的任务,而且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待逐步解决。因此,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国发[1988]85号)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的通知》(深府[1989]79号)的精神,是我市经济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各级政府、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一项迫切任务。为此,市政府强调:
一、要大力加强税法宣传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各级政府、新闻单位以及宣传、城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税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企业和全民的纳税观念,提高税收工作的刚性和社会地位,使税收工作得到社会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公安、监察、法院、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要积极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稽查工作。对偷、漏、抗税等案件,必须依法从速处理,以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认真做好建立税务治安机构的可行性研究,加快形成专业化队伍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一个覆盖面广、多层次的协税加税网络。
二、进一步深化税制和征管改革。税务部门要结合特区自身的发展要求和国家税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以国家的有关税收法规为基础,以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为目的,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平等纳税、合理负担、征管严密、符合国际惯例的原则,积极推进和加快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的步伐。当前要抓紧进行所得税制的改革和继续完善征管体制。要在强调集中税权。不得越级、越权乱开减免的口子的同时,继续贯彻国家税务关于加强税务促产增收的指示,落实各项促产培财措施。按照我市十年规划和八五纲要提出的要求,积极运用现行的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杠杆作用,重点扶持我市能源、交通、电讯、供水等基础设施和高新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扶持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公共事业的发展。
三、努力抓好税务队伍建设。要继续巩固税务机关垂直领导的体制,抓紧理顺垂直管理后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保证税务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各级税务部门的内部机构,要依照有利于加强征管和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人员的编制也要根据工作量的增加适当配备充实,组织、人事部门应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帮助。税收征管网点的建设必须与经济区域的开发同步配套,规划、城建部门应给予重视和优先安排。要不断强化税收征管手段,逐步完善通讯网络和电脑化的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同时,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办好培训基地,提高税务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廉政教育,严格遵守税务纪律,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对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查处,使税务部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的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税收市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在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中,税务机关担负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税收工作发展很快,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经过治理整顿,税收秩序明显好转,税收工作不断加强。但是,当前税收工作又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必须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税收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国发[1988]85号)。各级计划、公安、铁道、交通、邮电、银行、工商管理、海关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并请法院、检察院给予大力支持,以便把税收工作做得更好,为平衡国家财政收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