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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1991]248号
(1991年7月2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抓紧解决我市比较突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我市的环境质量,现将《深圳市一九九一年环境保护办实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一九九一年环境保护办实事计划的通知
为切实解决好我市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环境质量,我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一九九一年内必须认真完成下列六项环境保护办实事工作:
一、洪湖污染整治
(一)实施目的:洪湖水质三年内达到国家五类地面水标准(即一般景观要求),洪湖淤积明显减少。
(二)今年内要求:
1、日处理二点五万吨的布吉污水处理厂(组合氧化塘工艺)主体工程建成并部分投入使用,使枯水期污水经过处理后再排入布吉河;
2、布吉河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控制:
3、特区内污水截流工程应落实资金、完成设计并开始建设,将洪湖东岸污水截流导至笋岗桥下,西岸污水导入市政污水管道。
(三)责任单位:
1、市计划局负责落实一千万元资金(其中用于布吉污水处理厂建设二百万元,市区内洪湖东岸整治八百万元);
2、宝安县负责落实二百万元资金;
3、布吉镇负责投入第一期的三百万元资金以及布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布吉河上游水土流失整治工程的组织与实施;
4、市建设局、市建筑工务局、市排水管理处负责洪湖东岸整治工程设计与组织实施;
5、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排水管理处负责洪湖西岸错接的雨污管道改正。
二、深圳啤酒有限公司污水治理
(一)实施目的:啤酒生产废水达标排放。
(二)实施要求:深圳啤酒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工程建成并正常运转,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责任单位:
1、深圳啤酒有限公司负责建成、调试并管理污水治理工程;
2、市经济发展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督促与监督管理。
三、特区内印染企业工业废水整治
(一)实施目的:减轻对前海蚝业及海水的污染。
(二)实施要求:
1、特区内已投产的印染企业的工业废水年内全部达标;
2、新上的印染项目污水处理必须达标后才能投入生产;
3、能接入排海管道的印染企业排污管应全部接入排海管道。
(三)责任单位:
1、各印染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防治水污染设施建设并保证其正常达标运转;
2、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印染企业废水处理达标的监督管理;
3、市建设局负责南山区污水排海支管的规划设计;
4、南山区及承担成片区域开发建设任务的单位负责污水排海支管建设;
5、市污水排海指挥部负责排海总管和泵房的建设。
四、南山垃圾场焚烧污染整治
(一)实施目的:减轻对宝安县城的大气污染。
(二)实施要求:设在留仙洞的南山区垃圾场垃圾保证不焚烧并做好卫生填埋。
(三)责任单位:南山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东深供水渠污染整治
(一)实施目的:减轻东深供水渠现有污染,保证深圳水库水质符合国家二类地面水标准。
(二)实施要求:
1、继续加强白泥坑入口和建设项目控制以及投产企业的环境管理;
2、完善白泥坑人工湿地工程,其配套工程建设年内进行验收;
3、完成布吉木棉湾开发四百亩土地的平整工作,作为沙湾地区居民的经济发展区;
(三)责任单位:
1、宝安县负责白泥坑人口和有污染的建设项目的控制以及白泥坑人工湿地工程的完善;
2、布吉镇负责木棉湾开发区四百亩土地平整工作的实施。
六、东湖公园人工湖污染整治
(一)实施目的:减轻东湖公园人工湖污染
(二)实施要求:
1、开展东湖公园人工湖污染源调查,弄清公园周围排入人工湖的生活和生产污水情况;
2、上述污水全部改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做好公园周围污水排放总体规划、设计并组织落实,为日后新开发区污水排放提供最终出路。
(三)责任单位:
1、市建设局负责调查人工湖污染源,完成公园周围污水排放总体规划和设计,督促入湖污水改道的完成;
2、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入湖污水改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负责成片区域开发建设的单位具体实施各自入湖污水改道工程并承担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