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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1-05-31 19:07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改委关于深圳市一九九一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深府[1991]184号
主 题 词:
(1991年5月16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体改委《深圳市一九九一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一九九一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深圳特区未来十年的一项战略性的重要任务是在前十年创造“深圳速度”的基础上,创造“深圳效益”。要紧紧地围绕提高经济效益,推进、完善、深化改革。一九九一年经济体制改革总的要求是,通过深化企业制度改革,促使一批效益好、创汇多、潜力大的企业更快发展,处置一批资不抵债、严重亏损、管理不善的企业,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重点改善企业的资金管理,加强财务的审计监督,开展资产经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重新组合。同时,要改革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经济运行的新秩序,改进政府的经济管理。改革的具体安排和部署如下:
一、落实企业经营责任制
任期目标责任制、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我市国营企业的主要经营形式,必须坚持和加以完善。
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承包经营责任制已到期的企业,均要按《深圳市完善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若干规定》,实行“两保两挂”、“净资产承包”等新的指标考核办法。由于行业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特殊情况,要求采取其他办法的,应报市企业承包联审领导小组批准。
抓紧落实一九九一年的企业承包工作。在四月底以前,各集团(总)公司、直属公司要与投资管理公司签订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合同,要与下属企业签订任期目标责任制合同或承包合同,少数有困难的,可推迟到五月底。
企业职工消费基金的发放必须与新一轮承包衔接起来。集团(总)公司、直属公司发放效益工资,先报发包方(投资管理公司)审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然后报劳动局审批,企业凭批准后的《工资手册》到开户银行领取效益工资。二级公司由发包方审核后到劳动局审批。
对于既不执行市政府规定,又未向市企业承包联审领导小组报批,依然采取老办法和其他办法发包、承包的,所签合同无效,公证处不予公证,劳动局不予审批效益工资,各开户银行不得发放效益工资。一经发现擅自发放的,由劳动局对企业、人民银行对开户银行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项改革由市企业承包联审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实施。
二、推进股份制改革
《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待国家体改委等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在规范化的条件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股份制改革。
将一批效益好、创汇多、潜力大的国营企业、内联企业、合资企业改造成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或公开发行股票实行柜台交易。一九九一年争取新上市5家。
在第一批清理84家股份公司的基础上,继续清理其他标有“股份”字样的公司。凡没有登记的股份公司,限期于一九九一年六月底以前,到市体改委登记。逾期不来登记的,由工商局公告变更其股份制性质,改为其他类型的公司。
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按照《深圳市关于内部股份公司改革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推进由企业法人持股和企业职工参股的内部股份制改革。一九九一年争取新改造内部股份公司20家。
此项改革由市企业股份制改革联审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实施。
三、施行强制企业破产和产权转让
为了提高我市的经济效益,促进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合理化,必须推进企业存量资产的重组和优化,实施企业破产和兼并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由于企业尚缺乏自我约束和产权约束的机制,对严重亏损、管理不善、资不抵债或无能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应由债务或债权方的主管公司、主管部门及政府授权部门强制企业实行产权转让或到法院申请破产。
一九九一年为破产试点和起步阶段,以强制破产为主,实行行政和法律双重审批制。由市政府授权部门会同企业债务或债权方的主管公司、主管部门制定企业破产方案,然后强制企业的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由工商局成立的企业清盘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最后由法院判决。由市体改委负责制定《深圳市国营企业强制破产实施细则》,报市政府批准后颁布试行。
近二年深圳市有23户企业实行整体产权转让,资产总额达8000多万元,取得初步成效。为推进这项改革,各集团(总)公司、直属公司和各专业银行应于一九九一年五月底以前,提出一批强制产权转让企业名单,报市产权转让领导小组批准后分步实施。在一九九一年下半年拟召开一次较大规模的企业产权交易会,促进深圳与内地、海内与海外的产权转让。
企业破产和产权转让改革由市产权转让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实施。
四、组建、改造与强化企业集团
培植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是深圳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选择若干个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国际竞争力、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按照国际竞争的要求,采取新的管理模式,改组成集团公司,发展企业集团。
在企业集团中,集团公司应主要发挥单个企业难以承担的作用,主要职能是拓展国际市场、组织新产品开发、筹集调度资金、开展资产经营、管理监督下属企业等。集团公司需要集中必要的资金,开辟产业、开发新产品,成为投资中心;集团公司应调剂资金余缺、提供资金服务,建立内部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集团公司要以资金利润率为中心,对投资、回收、费用、债务等状况进行系统分析,成为监控调节中心;集团公司应支持、扶植属下效益好、潜力大的企业扩大规模、加快发展,对属下长期效益低、管理差的企业,可转让股权或产权,直至申请破产,成为资产经营中心;集团公司应提供报关、结汇及各项服务,成为服务中心。集团公司应按此要求调整结构、改进管理、发挥功能。
企业集团内不同层面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探索。属于集团公司的全资直属企业可分别不同情况改组为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无法人地位的分公司、事业部。属于集团公司参股的内联、合资企业,在征得投资各方同意的条件下,可改组为股份公司。
对全市的集团(总)公司、直属公司的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好、效益高、潜力大的集团(总)公司,可重点予以扶植;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差的集团公司应撤销;规模过小、不适宜为市直属企业的,应予调整或合并。
此项改革由经发局、体改委等部门共同负责实施。
五、办好保税工业区
深圳特区试办沙头角、福田保税工业区,将有利于进一步改善特区投资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为今后特区“放开一线,管好二线”探索路子。
沙头角和福田保税工业区要努力办成投资环境优良、按国际惯例运作、资金技术密集程度较高的具有国际水平的工业区。
保税区鼓励外商兴办技术层次高、经济效益好的全外向型工业,报请国家批准后,允许外商在保税区设立贸易机构从事转口贸易,也可设立仓储企业,开展保税仓业务。在深圳特区设立的中外资金金融机构允许进保税区设立营业机构,经营区内外币、外汇业务。
保税区同深圳市政府批准后设立的管理委员会实行统一管理。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实施保税区总体规划,审批区内的投资项目,负责有关土地房产、工商行政、劳动人事、环保消防、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审批限额范围内中方人员出国赴港事宜。管委会要制定和发布各项管理实施细则,做到依法行政、严肃认真、提高效率。
保税区为完善投资环境,应向企业提供全面的经营性服务。区内可视需要设立动力公司、油气公司、保安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市政管理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建筑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服务公司”等。各服务机构必须遵守公正、守法和严守信用的原则,收费要合理,服务要优质。
上述改革由经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六、建立社会共济和自我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
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将为劳动者提供医疗、住房、养老等基本生活保障,又建立自我节约社会资源的机制。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分别不同档次,缴交社会保险金。
社会保险机构为缴交社会保险金的职工建立个人专户,同时设立社会保险共济基金。
存入职工个人专户的社会保险金,可用于支付退休养老和购房费用,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内节余有奖,超定额少量自付,自付总额适当控制”的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共济基金为医疗、养老方面有特别需要的劳动者提供保障。
建立社会保险金个人专户的职工出境定居,其个人专户中的社会保险金发放本人。职工在个人专户保险金支配完毕前死亡,其结余部门,由职工指定的受益人继承。
在深圳特区工作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内联、合资企业的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都要参加社会保险。个体经营者、私营业主、农民、外来种养工及村级经济组织中的外来临时工等,应逐步建立社会共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
市政府设立“社会保险委员会”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机构负责实施这项改革。
七、建立市场运行的新秩序
改革必须在破除旧秩序的同时,建立新的运行秩序。适应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应尽快制定一批新制度、新规章。
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实现证券市场由行政管理为主转到依法管理为主,市场运作由分散交易、分散过户向集中交易、集中过户转换。尚在试运行中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公司要尽快投入正规化运作。目前市场过小的状况应通过老公司扩股和新公司上市及发展债券市场有步骤地尽快改变。同时,要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合格的证券从业队伍。
要办好保税生产资料市场。目前,经营范围限于建筑材料及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石油、化工医药、纺织服务、农业生产资料及包装材料等八类。等条件具备后,将增设燃料、食品原料等专业市场。保税生产资料市场要提高吸引力和竞争力,努力做到品种、规格、质量适应用户需要,价格适中,手续简便,提供良好的销售服务。经营方式应灵活多样,目前以现货贸易为主,创造条件开展期货贸易,同时大力开展代购、代销、寄售、展销业务。
尽快建立深圳市拍卖行。除实行专卖的烟酒、汽车、摩托车外,凡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依法查处的物品,经济合同仲裁机关、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需要处理的物品,实行强制委托拍卖行拍卖;凡铁路、港口、民航、邮电、公路及海关、仓储等部门需处理的物品,实行协议委托拍卖行拍卖;机关、团体、学校及宾馆、饭店等企业需公开出售的更新替换物品,国家政策允许公开售卖的艺术品、文物,和私人贵重物品及专利技术等,实行自愿委托拍卖。凡强制或协议委托拍卖的所得,由委托方按规定和原渠道上交;自愿委托拍卖的所得,由委托单位入帐,个人贵重物品及专利技术的拍卖所得归个人。拍卖行由工商局尽快筹建,一九九一年下半年开业。
推行、完善新的会计制度试点。《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制度改革方案》在已有7个企业试点的基础上,一九九一年扩大推行到市属国营企业1/3左在。根据试点的经验,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方案。
改革社会会计、社会审计组织管理体制。制定社会会计、审计组织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成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分会,受市政府委托统一管理全市的社会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机构,保证它们客观、公正、独立地执行社会公正业务,对营私舞弊、是供虚假报告的给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会计师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上述改革由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工商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实施。
八、改进政府经济管理
适应深圳特区新的经济运行机制,配合政府公务员改革试点,我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要进一步转变。
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调查研究,拟订规章,依法行政。经济管理部门除行使必要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职能以外,应以主要精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拟订规章。经济管理人员,要勤政务实,更新知识,提高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按此要求考核经济管理部门和经济管理人员。
适应特区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的运行要求,政府经济管理方式应逐步实行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经济管理中,属分配资源的职能,凡能实行招标、拍卖的都应逐步实行市场化原则。需要行使审批职能的,应公开化、规范化,如项目审批,应向社会公布我市的产业政策,哪些鼓励,哪些允许,哪些限制,哪些禁止。尽快制定一批法规、规章,经济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尽快改变注重项目审批,忽视对企业实际运行的了解和管理的现状。要加强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内联企业、市属国营企业的情况调查、问题分析、对策研究。要把人口、户籍管理和企业业绩考核结合起来。企业要增加人员,办理常住、暂住户口的,需提供经营业绩包括纳税情况的报告。
要运用财政、信贷等经济杠杆,支持基础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鼓励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对需要鼓励的新兴产业,允许快速折旧,把制定折旧率作为实施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划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成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选择一批技术开发效益高、出口创汇潜力大的企业,允许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产品开发基金”或“市场开发基金”,列入成本,用于新产品研制和海外市场开拓。
上述改革由计划局、经发局、财政局、投资管理公司等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