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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1991]95号
(1991年3月15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去年,我市执法监察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今年,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努力,扎扎实实地抓出成效。现根据一九九一年三月四日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对如何做好一九九一年度的执法监察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九九一年我市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必须以党的十三届六中、七中全会和第三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内容,以抓好各级政府机关廉政勤政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的廉政建设,以促进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市政府提出的创造“深圳效益”各项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开展执法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内容
(一)解决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执法监察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抓得不紧的问题。认清改革开放越是深入进行,越要加强监督检查,否则就不能前进;认清行业不正之风仍然是群众深恶痛绝的一种腐败现象,绝不能松劲麻痹;认清执法监察工作对特区经济发展,对改革开放的首要任务是促进、保护和正面宣扬,对广大干部首先是关心、爱护和体谅,对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多的是着眼于善意的提醒、教育、帮助,而不是简单的指责和惩罚。在此基础上才对极少数的腐败分子进行惩处。从而激发各级领导真抓实管,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开展执法监察的自觉性、积极性。
(二)解决政府机关少数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吃、喝、贪、占、要,刮企业油水的问题。政府机关廉政勤政总的状况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贪污、腐化、索贿受贿现象,有的行政机关消极腐化现象还相当严重,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问题还未解决,办事拖拉、效率很低的情况仍然严重存在。这对贯彻执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是极大的障碍,也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逐步建立一个团结、勤奋、廉洁、高效的政府,使勤政之风、公正之风、廉政之风、高效之风发扬光大,进而建立政府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行政府机关办事结果公开化,(机要事宜除外)使重要工作环节和部位的各种权力的行使,置于法规制度的监督之下,防止权力的越轨和滥用。
(三)解决对执行国家、省、市的政策、法规、法令阳奉阴违,少数单位政令仍然不够畅通的问题。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主要应遏制和扫除严重干扰国家计划完成,严重扰乱经济秩序,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克服有些行政领导干部,在执行国家、省、市政令中阳奉阴违,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甚至明知故犯,各行其是,弄虚作假,欺骗国家和政府;以言代法,以罚代刑,滥用国家权力,欺压百姓和群众等方面问题,以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畅通无阻。
(四)解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中群众仍然反映比较强烈,意见较大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包括行业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行业风气问题,以及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滥收水电费,装电话难、肉菜价格上涨、房屋维修难、北上乘车购票难、股票市场工作人员营私舞弊问题;滥用手中权力安排亲属子女、多占住房、用公款装修住房、大吃大喝等方面的问题,力争今年内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扎扎实实为群众,为市民办几件实事,取信于民。
(五)解决领导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改进领导作风的问题。克服浮在上面多,了解下情少;一般号召多,为群众办实事少;要求别人廉洁多,自己率先垂范不够的倾向。做到以身作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带头克服“官衙”作风,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力戒空谈,务求实效,带领机关干部深入实际和基层,弄清本系统本行业不正之风的表现、重点部位和漏洞,弄清影响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障碍及深层次的问题和原因,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注意事项及措施
执法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重要工作。开展执法监察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廉政建设,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特区政治社会稳定和今后十年“深圳效益”的实现。为实现这一目标,各级行政领导和监察部门必须采取相应坚决的措施,认真重视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一)建立健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执法监察办公室。国务院已决定在国家监察部设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我市办公室设在市行政监察局,主要负责全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执法监察的督促、检查、指导,汇总情况等工作,经常向市领导反映情况和报告工作。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也要相应建立办公室。分工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做好工作规划,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向市行政监察局作出专题汇报。
(二)把握今年执法监察的重点,认真研究分析本系统本行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根据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深化执法监察五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各级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进行研究,抓住一、二个重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执法监察。这个重点可以是某项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可以是某个部位的工作情况,也可以是倾向性的问题和群众仍然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通过抓重点,抓要害部位,抓倾向性的问题和热点问题在一年内组织三至四个监督检查项目,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执法监察的工作收到明显效果。
(三)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廉政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市政府对深大电话公司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成效,但仍需继续巩固和深化。各系统、各行业也要派出工作组,到不正之风常发、易发、多发部位抓好试点工作,推行办事结果公开化,在点上取得经验,由点到面,抓好廉政制度建设,推动执法监察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向深层次发展。试点工作要同治理“三乱”,清理违法违纪建私房,同教育干部职工树立职业道德观念,遵纪守法观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同建章立制,建立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改革机关职能体制,理顺内部关系,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群众办几件实事结合起来,创造新的经验。
(四)组织力量查处典型的违法违纪案件。市行政监察局主要查办处以上行政领导干部案件,各区、县监察局和市直各单位、各集团(总)公司监察处室,负责查办科级以下干部案件。查办案件不要四面出击,对大量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干部,可普遍采用“打招呼”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然后予以解脱;对危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典型的行业不正之风案件和违法违纪案件,则要坚决进行查处。查处中要依法办事,考虑案件发生的历史背景和条件,做到合法、合情、合理。经过查证,该澄清的及时澄清,该保护支持的大胆保护支持,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给什么处分的给什么处分。
(五)切实加重执法监察的份量,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可采用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巡回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市政府规定的五个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市府和市行政监察局督促检查的重点,是抓好各级主管领导,保证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重视和做出表率。各行业、各系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影响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倾向性问题和深层次原因,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模范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成绩突出的,要及时肯定宣扬;对贯彻执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措施不得力的,要通报批评或及时提出监察建议,给予督促和帮助。
(六)做好年终总结表彰工作。在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深化执法监察的基础上,今年十一、十二月份,各行业各系统都要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大力宣扬表彰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的事迹。并向市政府和市行政监察局推荐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令的先进单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先进单位,廉政制度建设的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政策法令畅通,行风行纪明显好转;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办事结果公开和机关管理目标责任制已经建立,领导重视执法监察工作并做到了率先垂范。各系统、各行业从年初开始,就要重视和抓好这项创先争优活动。
(七)注意掌握政策界限。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要着眼于思想教育,立足于自清自查自纠。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执法监察的过程,实际上也是联系实际进行自我完善的过程。对工作中遇到的因法律不健全,政策界限不清或因政策规定互相矛盾的问题,以及生产流通领域的敏感问题,要多做调查研究,多向各方面请教,并向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自清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只要检查了,有认识,能改正就行了;属于违反纪律的问题,主动作了检查,原则上不追究政纪责任;比较严重的,只要主动检查交代,在政纪处理上也可以从轻;惩处的只能是问题严重,又拒于交代,拒于接受批评教育的极少数人,以利于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那些虽然犯了错误但真正痛改前非的同志,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作贡献。
(八)及时反映上报本系统、本行业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各系统、各行业,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注意及时掌握本单位的状况,做好阶段性总结,条件许可的还可以开设专题简报,经常向市行政监察局作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