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0年第2期(总第6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0年政府公报 > 1990年第2期(总第6期)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1990-06-30 【字体:

深府[1990]166号

宝安县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关于加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

  一九八九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开展的打击走私贩私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很大胜利。由于反走私斗争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为使这项工作持续不断地深入下去,维护特区的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各种手段,进一步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走私贩私的危害性、打击走私贩私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以及反走私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走私斗争。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必须经常检查督促,通过宣传教育、健全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

  二、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打击走私犯罪。各级缉私职能部门要经常组织缉私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要教育全体缉私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制观念,带头执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一方面要防止只顾打击犯罪,不顾人民的合法权益以致妨碍经济发展的“左”的思想影响和执法中的片面性,防止混淆改革与失误、改革与违法、违法与犯罪、走私与非走私的界限;另一方面,要防止放纵走私罪犯和重罪轻判、以罚代刑等打击不力的现象。

  三、动员全社会力量,切实加强预防走私贩私违法犯罪工作。要从根本上预防走私贩私的现象,一方面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与文化水平。同时,在当前的生产力水平状况下,尤其要重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思想教育,鼓励人们积极走社会主义劳动致富道路,树立反对走邪门歪道的意识,树立“抵制走私光荣,走私贩私可耻”的观念。要求全社会动员起来,齐心协力,共同预防。

  要把预防工作的重心由单纯的司法机关活动领域切实转移到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活动领域。各税务、工商、烟草专卖、银行、运输、邮电、免税物品提取点、保管仓储、旅业、渔监渔政、外事等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协助缉私部门,注意发现和反映走私贩私线索,堵截各种洞,协助破案;要紧紧地依靠群众,积极推动群众举报工作的深入发展,认真兑现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政策和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新闻宣传等各种舆论工具,要经常宣传反走私的法律、法规、政策,报道打击走私贩私和严惩走私犯罪分子的消息,反映群众同走私贩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英勇事迹,以震慑走私贩私违法犯罪分子,激励、教育群众。

  四、加强情报工作和情报配套工作。

  继续贯彻一九八七年底全省打击走私情报调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情报工作和情报配套工作,使情报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各个时期走私贩私规律特点、走私漏洞的调查和政策研究。各级打私办和缉私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的情况,经常进行分析,弄清走私贩私的渠道、货源、偷运路线、作案成员、活动规律和我们在打击处理、管理防范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专项治理方案,发现走私贩私线索,及时进行查处。同时,要加强缉私科学技术装备的建设,解决好情报的及时递送问题。通过情报工作的加强,使缉私部门做到“耳聪目明,手足灵便,精力充沛,指挥正确,群体协调”。

  五、要及时对走私严重的地区、单位进行整顿。每年在走私活动比较活跃的季节,市属各缉私职能部门和各区、县要进行一次摸底排队,对走私问题严重的地区、单位要及时进行整顿。整顿的重点:一是沿海走私比较严重的村、镇和村、镇管理的运输船艇;二是来往港澳的机动车船运输部门;三是走私严重的企事业单位;四是执法不严、放纵走私的基层执法单位。

  六、加强管理和查缉工作。

  继续实行“海上抓”、“岸边堵”、“陆上查”、“市场管”的方针,狠抓查处大要案。海关及边防分局和水上各派出所,要在各自管辖海区内,经常对有可疑的船只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地对走私严重的海域进行突击性的检查。密切与海军观通站联系,掌握海上缉私的主动权,加强海上查缉和前沿堵截;九龙海关要加强各口岸的车辆、货物和旅客的监管检查工作和“三来一补”企业的核销工作以及“后续管理物资”的管理;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作用,加强各路上工商检查点的上路检查工作,加强经营免税商品进口业务企业的检查监督和小商品市场尤其是个体摊档和商户的管理,防止私货进入市场利,坚决铲除走私贩私的窝点。

  要认真查处走私贩私大要案件。一是加强对走私团伙案件和重大走私贩私案件的侦破;二是对侦破的案件加强预审,扩大战果;三是政法部门要对缉私职能部门移送的案件,加强审理,从速结案;四是对在逃的走私贩私案犯,布控缉拿归案。

  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培训,树立廉政思想和法制观念,认真提高缉私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注意政治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调动缉私人员的积极性。

  以上意见望批转各部门。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