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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2月29日通过)
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郑良玉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比较全面地回顾了建立经济特区十年来我市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总结了经济建设的基本经验,也指出了前进中存在的问题,是实事求是的。报告根据中共深圳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制订的深圳今后十年发展规划,提出的在今后十年和“八五”期间我市建设的具体奋斗目标、任务和措施,以及1991年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创办特区十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充分运用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建设中,坚持以基础设施为先导,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改善投资环境,把深圳这个边陲小镇初步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城市;坚持以工业为主的方针,采取外引、内联、自办相结合,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深圳速度”;坚持农业“首先为特区建设服务,同时为出口服务”的指导方针,认真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和创汇农业,促进农村经济从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农业生产朝着集约化经营和外向型方向发展;坚持以改革推动发展,以发展促进改革,初步建立起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运行机制;坚持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方向,初步形成了外向型经济的格局;坚持“依靠全国,服务全国”的方针,特区在全国的支持下得到迅速发展,特区的窗口、基地、试验场和对内对外的辐射作用日益发挥;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在对外开放中认真贯彻“有所引进,有所抵制”和“排污不排外”的方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培育了“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特区精神,保持了社会主义精神风貌。经过十年的艰苦努力,深圳已初步建设成为一个以工业为主、工贸技相结合、外向型、多功能的综合性经济特区。深圳十年的发展充分证明,党中央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和创办经济特区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会议认为,未来十年我市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提高的阶段,特区将进入完善成型的阶段。中共深圳市第一次代表大会提出在这个新阶段的任务要求是:当好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路子的“排头兵”,把深圳建设成为以工业为主、第三产业比较发达、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科学技术比较先进的综合性经济特区和外向型、多功能的国际性城市,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全面进步的社会主义窗口。党代会提出的这一战略目标,是全市人民今后十年的奋斗方向。全市人民要继续发扬“开荒牛”精神,像前十年那样,艰苦创业,开拓奋进,在前十年创造“深圳速度”的基础上,再创造“深圳效益”,攀登特区建设的新高峰。
会议认为,明年是深圳特区建设进入第二个十年的第一年,做好明年的各项工作,对实现今后五年和未来十年的奋斗目标是十分重要的。必须继续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把治理整顿、改革开放和发展各项事业紧密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做好。要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围绕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运行机制,在完善、配套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的同时,重点抓好建立生产资料市场、保税区,推进股份制改造,进行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搞好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和进一步改革完善政府管理机构;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继续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同时,认真开展双增双节,努力挖掘生产潜力,加强企业管理和财务监督,防止企业出现失控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全面提高经济效益;要锲而不舍地发展外向型经济,大力开展外引内联,巩固和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扩大出口,并下决心建立和完善出口服务体系;要坚持“依靠全国,服务全国”的方针,进一步搞好和发展与内地的经济技术协作;要继续改善投资环境,下大力抓好九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优先解决水电问题;要进一步整顿流通秩序,加强市场、物价管理,确保市场繁荣、物价基本稳定;要推动科技进步;要保证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抓好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把我市各项工作继续推向前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决抵制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要继续坚持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基本国情、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爱国主义、国防观念和艰苦奋斗的教育,当前要紧密联系深圳十年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和未来十年的奋斗目标,在全市广泛深入进行特区的形势与任务教育,弘扬“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特区精神,增强全市人民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要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深入开展“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深圳”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会议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工、青、妇、侨等人民团体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义务,自觉地用法律、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同一切违法活动作斗争。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政,做守法执法的模范。政法公安机关要发挥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和居(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深入持久地进行“扫黄除害”的斗争,不断清除社会丑恶现象,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的职能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要继续推进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两公开一监督”等各项廉政措施,坚决查处行政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当前重点是查处以权谋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廉洁奉公,勤政务实,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树立团结、勤奋、廉洁、高效的政风而努力。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在中共深圳市委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为建设深圳更加美好的未来做出新的成绩,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