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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26 19:32

名 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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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4-26 【字体:

深市监通告〔2022〕48号

        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防爆电气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防爆电气产品。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29家受检单位生产的5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依据《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3836.3-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3836.4-2010)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防爆电气产品的标志、接地导体或等电位导体连接件、抗冲击试验、温度测定、热剧变试验、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非铠装电缆和带编织覆盖层电缆的夹紧试验、隔爆外壳引入装置的型式试验、隔爆接合面、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火花点燃试验、介电强度试验、外壳防护等级试验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为抗冲击试验、隔爆接合面、介电强度试验。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附件:2021年深圳市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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