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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双通道”是指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慢性病用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除外)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双通道”药品是指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谈判药品和慢性病用药。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