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是户外广告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户外广告设施的统筹管理,指导、监督区(含新区管理机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审批、备案等管理工作。
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是辖区户外广告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审批、一楼门楣招牌的备案,以及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管和日常管理。
三、住房建设、水务、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范围负责所监管工地围墙广告设施及其施工安全监管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交候车亭广告设施及其施工安全监管,和利用公交车车身设置的广告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