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控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疫情防控,深圳在行动 > 政策指引

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3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22-01-23 23:1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坪山区调整相关场所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月24日起,除坑梓街道外,坪山区其他区域的聚集性和密闭空间文体娱乐场所(桑拿、按摩、足疗、水疗、美容、茶庄、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剧院、电影院、健身房、剧本杀、密室逃脱、体育馆、游泳馆等),在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进入)、限流(按最大接待能力的50%实行)、保持社交距离等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上述场所经营者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七天两检”等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3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