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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获悉,南山区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努力实现2020年目标的专项支持措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操作规程》,支持影剧院渡过经营难关、支持电影宣发、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等3项申报,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8日。
记者见到,在“支持影剧院渡过经营难关”一项中,区内“四上”在库企业运营的影院、剧院等,按照屏幕/剧场数量予以一次性补贴,其中影院每块屏幕补贴2万元,剧院每个剧场补贴3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电影宣发”一项中,对春节撤档的电影,辖区企业作为第一出品单位且为宣发费用支付主体的,按照企业已支付的宣发费用的1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中,对上年度营收/产值500万元及以上、入驻在经认定的南山区文化产业园区的文产企业,予以一个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