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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党组关于落实八届区委第五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罗湖区金融服务署 信息提供日期:2024-11-20 10:4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3年7月19日至8月18日,区委组织开展八届区委第五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9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金融服务署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4个方面共14项具体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根据八届区委第五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署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巡察发现问题,打好整改“组合拳”,一体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全署上下牢固树立整改责任意识,找准问题根源、狠抓问题整改,经过共同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毕。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周密有序部署整改工作

  署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严格按照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扎实推进具体问题整改,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着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罗湖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坚持高位推动,提供坚强保障

  落实落细八届区委第五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署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八届区委第五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署干部职工增强配合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认真整改,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2023年11月27日,署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问题,通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严肃开展自我批评,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相互批评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提高整改落实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整改成效

  署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署党组书记、署长作为组长,明确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对巡察全面整改负总责;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对整改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研究制定措施、部署挂图作战;班子成员、部室负责同志为组员,对巡察反馈的14项具体问题对号认领,分类动态管理,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细化到人到岗到责,确保整改工作不缩水、不松懈、不走样,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于2023年11月3日提请署党组审议通过《中共深圳市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党组关于落实八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责任部室和时限,倒排整改工期,动态掌握、定期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做到“建账—督促—销号”全周期闭环管理,全面落实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反馈问题早改快改、真改实改。整改期间,我署涉及主要负责同志调整,针对区委第二巡查组反馈的对我署党组查找出来的问题,新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不回避、不遮掩,切实承担起整改责任。

  (三)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结果运用

  坚持全署整改工作“一盘棋”,深化区委巡察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组织等党内监督协同配合,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全署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过程变成提升干部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真正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优化、作风改进和质量提升,规范发展专项资金审批流程,持续提升专项资金审批质量,优化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积极营造严谨高效、公平公正的良好营商环境,真真正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聚焦问题清单,稳步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四大项问题,我署通过对照自查,提出整改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党组在全面领导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中有差距

  1.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1)扎实学习,牢牢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思想层面把关加强政治引领的高度性,把理论学习摆在更突出位置。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补学2018年以来历次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系统回顾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发展历程,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坚定发展的信心决心。牢固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为重要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组集体学习和集中研讨,党组成员认真开展交流研讨,做实做细学习记录,不断提升学习质量和学习成效,确保第一时间领会中央、省、市、区委最新精神和指示要求。

  (2)在理论指导实践、学用结合上下真功夫。2023年10月30-31日、12月11-12日,中央先后召开金融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署党组分别于2023年11月3日、12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署落实意见,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中完善产业发展思路、破解产业发展难题、推进产业改革创新,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金融实践的能力。

  (3)针对申请率较低的政策条款,我署自11月起加强对重点金融机构及中央驻深金融监管部门的调研走访,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及时分析梳理。结合区产业专项资金领导小组有关部署安排,已于2023年12月25日启动政策修订、2024年1月4日举行政策修订专题座谈,在产业政策框架体系保持不变的基础上,以精简、实用、高效为原则,共同研究探讨扶持政策迭代更新方向、奖补门槛调整、扶持力度变化等,增强政策的靶向性、精准度,以政策引导推动辖区金融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在罗湖形成生动实践。

  2.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内涵,严格按照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和内控手册开展审议,做到制度完备、体系健全、运转协调,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全过程各环节。2020年以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已全面执行党组审议决策流程,2022年两项政策措施按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印发流程,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审定,最后以区政府名义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审定印发。

  (2)聚焦标本兼治,全面建章立制。于2023年12月研究制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对项目受理审批、审议结果公示、资金审核拨付、企业资料归档等明确操作规范和决策流程,强化专项资金事前设计、事中管理以及事后监管,持续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专项资金主管监管职责。

  (3)完善档案管理规范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罗湖区金融服务署档案管理应急预案》《罗湖区金融服务署档案数字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罗湖区金融服务署档案验收管理制度》《罗湖区金融服务署档案利用制度》,建立完备档案安全检查、档案利用登记等各类台帐,开展档案风险评估自查,坚决杜绝档案安全事故的发生。迅速有序开展存量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归档工作,完成2019年以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49件,做到归档内容齐全、排列有序、格式统一、装订规范,全面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同步完成2012-2022年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数字化工作,共计对319件24401页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档案开展数字化扫描工作,全面提升我署档案工作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加强统筹协调,便利申报机制。根据金融专项若干措施与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的层次关系,于2023年11月对接申报系统运营维护部门,研究探讨关联条款交叉引用的技术实现路径和审批流转流程梳理,于1月结合申报指南编制公开,实现产业资金线上系统申报全覆盖,优化产业资金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二)履行主管监管责任不全面,保证专项资金公开公平和效率效益存短板

  3.问题:申报指南编制、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系统梳理金融3大专项扶持政策,根据政策条款科学增编对应申报指南33项,其中金融业9项、财富管理14项、数字人民币10项,明确资金支持内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清单、佐证要求、申报流程、咨询方式等,规范申请表、承诺书、授权查询说明等模板,提高申报指南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按程序报请区产业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搭建申报通道、串联条款入口,完善页面功能,科学分布展示,结合政策修订安排及时在申报系统公开或更新。于2023年12月19日产业资金系统需求对接研讨会反馈扶持系统优化建议,畅通访问通道,加强页面设计,已实现我署主管条款按主管部门筛选后集中全面、规范完整显示。

  4.问题: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严把项目审核关,依据公示发布的申报指南开展项目受理审核,完整准确落实申报指南对申报材料数量、提交规范、提交时限、提交渠道等要求,对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坚决退回补齐补正。对确有必要容缺、容迟处理的如实记录特殊情况,并在提请下一审核环节时作出特别说明及提示,同时强化资料归档监督作用,复核申报系统材料完整性、时效性。

  5.问题:财政支持政策兑现随意。

  整改情况:深入了解政策落实和企业受惠情况,增强政策的连续性、科学性、公平性。细化政策过渡期及修订期间务实有效的受理操作和新旧政策受理衔接的系统安排,面向申报主体做好解释说明和政策辅导,有效指导当前和今后的政策衔接工作。

  6.问题:扶持资金拨付存瑕疵。

  整改情况:加强资金统筹,梳理已审议通过待拨付的存量项目,制定拨付时间表,指导资金拨付时序安排和拨付材料审核,细化预算执行,提升拨付材料完整性和统一性,确保受理及拨付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7.问题:不予受理企业申报业务流程存缺陷

  整改情况:通过制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不予受理的流程环节与岗位职责,于2023年12月19日产业资金系统需求对接研讨会反馈审批端流程建议,梳理不予受理项目流转逻辑,补充科室内部审批流程、规范系统短信通知、增加留痕和不予受理台账导出功能,增强不予受理回复的严肃性、逻辑性和严谨性,做好政策解答和正确申报入口引导,推动利企政策落地落实。

  8.问题:信息公开不完整

  整改情况:通过产业资金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严格按照市、区两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兼顾政策公正性和执行有效性。2023年第四次联席会拟扶持的55个金融业项目公示已按要求于政府在线公开专项资金名称和类别、申报单位名称、扶持金额,全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简介、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将按年度部门决算公示要求公开发布。

  9.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完善部门内部绩效管理制度,严肃编制绩效目标表和评价表,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跟踪目标时序进度,对本部门受理的上一年度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开展数据分析和过程监控,分析评判实施产出和效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积极参加区预算绩效目标编报、预算绩效监控等培训,更新相关预算编制人员、预算执行人员、项目负责人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的知识储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已完善系统填报,2019年、2021年误填指标值已于发现时第一时间更正。

  10.问题:专项资金事后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牢牢把握项目事后监控监督职责,切实全面履行主管监管责任,加强内部监督检查,通过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容缺、承诺等事项的后续监管责任和措施,形成事后滚动跟踪问效闭环管理机制。

  (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资金管理领域作风不扎实

  11.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

  整改情况:

  (1)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补学2018、2019、2021年中央、省、市、区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深刻学习传达把握全会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于2023年8月30日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全面分析和严肃编制《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任务目标逐项分解责任到人,精准识别廉政风险点和责任人,提升各环节各责任人的制度意识、风险意识、廉政意识,做到知制度、懂制度,按制度做事、用制度管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员和部门职工逐层落实的齐抓共管共建机制;于2023年12月12日组织全署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现场警示,全面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规范产业专项资金审批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推行关键重点岗位、经办定期培训提升和交流,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肯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于2024年1月10日梳理明确产业扶持审批系统权限的授权名单,根据专项政策拆分分派岗、初审岗、审批岗等,按要求报送至产业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系统后台人员授权。

  12.问题:规矩意识不强,专项资金使用存在廉政隐患。

  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履约监管,对确因特殊客观原因不能签订或提供,或不能完整履行约定事项的企业,应提交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在审核时作出特别说明及提示,最终报请产业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强化项目廉政风险防控,通过产业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起项目经办人承办初审、受理部门内部交叉复核、部门负责人业务审查、部门分管领导项目审核、署主要领导同意上会、署党组集体审议决策六级审批制,细化廉政风险防控重点环节、重点责任人、经办人,严格执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落实廉政预警防患机制,通过延伸谈话触角、创新谈话模式、放大谈话效应等措施,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将“抓早抓小”要求落到实处。

  (四)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审计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

  13.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前期审计指出的有关问题和整改未完成事项再次开展“回头看”,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补充通报2020年对区金融服务署开展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及2021年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加强督导反思,落实责任衔接,指导克服巡察整改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14.问题: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建立整改工作闭环,坚持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和专项审计未整改到位问题同步研究、同步落实、同步整改。严格按照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每年核查企业履约情况,并纳入扶持资金绩效专题报告报产业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完成约定事项的,应由企业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并专列议题提请产业资金联席会研究决定。

  三、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署将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牢记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用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推进全署中心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开展主题教育、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推动全署各部室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二)加强作风建设,激发实干作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工作方方面面,贯彻到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更大功夫,突出纪律建设和廉政教育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始终筑牢思想防线、划清公私界线、守住廉洁底线。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以实击虚、以干促进,务实干、做实功、求实效,在工作上用心,在落实上用力,在发展上用劲,努力以结果说话、用实绩交卷。

  (三)加强成果巩固,推动改革发展。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为契机,认真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对巡察反馈的共性和倾向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着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切实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扎实做好各项金融重点工作,将区委“三力三区”建设具体部署细化实化具体化,找准工作切入点、发力点,努力推动金融工作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党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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