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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商务局关于《罗湖区2023年岁末汽车促消费活动(第一期,第二期》的补充公示

信息来源:罗湖区商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9-05 14:2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罗湖区2023年岁末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经初步审核,拟对《罗湖区2023年岁末汽车促消费活动(第一期,第二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2日。

        补充锁定了岁末一期(先到先得的活动规则)购车补贴名单,其中,审核通过(补充)新车74人;审核通过(补充)二手车30人,审核未通过30人。

        补充锁定了岁末二期第三档(均分的活动规则)购车补贴名单,审核通过第二期第三档(补充)新能源车3人,审核未通过23人。

        根据补贴标准二期第三档燃油车每台最高补贴10000元,新能源车每台最高补贴12000元,燃油车与新能源车的补贴比例是1.2,按补贴比例分配后每台燃油车获得补贴4,916.29元,每台新能源车获得补贴5,899.55元。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1楼,咨询电话:88161180,邮政编码:51800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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