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自身经营许可信息相关证明文件)。
2.在经营活动中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通过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采购方)一家直属单位原主要负责人任期(2019年2月至2025年9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客观公正对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充分揭示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隐患或管理漏洞,准确界定原主要负责人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所承担的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要求
1.审计内容要全面。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2.审计重点要突出。审计中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隐患或管理漏洞。
3.发现问题要及时沟通。审计中发现问题时,要及时与采购方审计监督部门沟通。
4.审计评价要客观公正。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评价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对审计中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
5.审计结论要准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适当、充分取证,及时编制审计取证单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定性要准确,审计意见要具可操作性,并形成书面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三)管理要求
1.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2.针对性:紧密结合项目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3.原则性: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4.保密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涉及采购方、被审计单位的数据或信息需加以保密,不得泄露审计工作秘密、相关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等。
四、商务需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限不少于60人天(1名现场审计人员工作1个工作日算1人天,包括审计现场服务人天和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编制人天),其中审计现场服务时限不少于51人天。本项目审计现场原则上不超过20工作日。
(二)服务地点:深圳人才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2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相关内容自行测算。
3.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
(3)2023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最近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同类业绩材料;
(8)审计实施方案;
(9)其他与采购有关需提供的材料。
(四)人员要求
派出3名审计人员进行现场审计,其中至少1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派出审计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
响应材料中的派出审计人员需全程参加本项目审计工作,中标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擅自中途更换。
(五)其他要求
采购方不负责派出审计人员所需食宿、交通等费用。
五、公告期限。
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30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响应供应商于2025年10月31日18点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29室。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0755-88123086/88123079
附件: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