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5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本区重点工作任务,聚焦民生绩效,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本报告共反映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公共文体设施方面,主要关注文体设施运营管理、资金监管、文体服务效益等情况,助推罗湖区文体事业高效融合发展。二是公办社康发展方面,主要关注医疗物资采购管理、社康物业租赁、社区健康服务等情况,助力提升罗湖区公办社康运营服务水平。三是安全生产和应急救灾管理方面,主要关注安全生产项目采购管理、安全巡查及执法等情况,推动筑牢罗湖区安全发展根基。本报告共反映10项25个问题,其中24个已整改完毕,1个尚在整改中。
二、公共文体设施运营管理绩效情况
(一)总体评价。
罗湖区以“建成普惠性、高质量、可持续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不断完善机制、提升品质,着力打造文体强区。截至2024年底,在文化设施方面,罗湖区基本形成以“三馆十站”(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美术馆和10个街道文体站)为主阵地,以25个悠•图书馆、81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补充平台的区、街道、社区三级全覆盖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在体育设施方面,形成以罗湖体育中心、仙桐体育公园、罗湖体育休闲公园、翠湖文体公园等为主要体育场所,以385条健身路径(包含40个社区便民健身点)为补充体育场所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格局。
(二)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1.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活动多计费用,“乐读社区”活动结算多计水电费27万元;公益培训多付课时费4.71万元。二是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部分单位未严格控制展览画册海报费用,个别单位存在变相用工现象;个别项目采购单价偏高,部分物业服务重复采购。
审计处理意见: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应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及时追回多计的费用。各相关单位应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压减画册海报费用;严格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规范用工行为,合理压减项目采购成本;核减重复采购多计费用。
整改情况: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并追回多计费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区文化馆已优化展览宣传方案,增加线上宣传比重,削减不必要的纸质宣传品印制,控制画册海报数量与制作成本,并要求财务做好日常监督。区图书馆修订《罗湖区图书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撤销特种司机岗位;核减了调剂书库服务费用,并提前一个季度终止了正在执行的调剂书库外购服务项目合同,节约项目成本。区文化馆追回物业服务重复采购多付费用。
2.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推进滞后。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3年10月采购一批健身器材,截至2025年4月22日,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未找到适宜安装的场地,仍有一套室外智能健身器材尚未交付和安装。二是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未及时收取翠园华府项目运维保函,区图书馆调剂书库项目未按合同要求购买保险。三是个别项目实际出勤人数未达合同要求。
审计处理意见: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尽快寻找合适场地,完成相关健身器材安装验收,尽早投入使用;加强项目监管,及时收取运维保函。区图书馆应加强调剂书库项目管理,督促乙方尽快购买保险,并追回往期未购买保险的费用。罗湖积余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履约的监管及考核,严格审核人员配备情况,按约定据实结算,扣除相关多付款项。
整改情况: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将健身器材安装在笋岗东社区公园,并于2025年8月11日向居民开放使用;取消全区健身器材专项采购经费项目,改由各街道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划实施健身器材采购安装项目。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收取运营商提供的银行运维保函,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区图书馆已督促乙方购买了2025年调剂书库服务项目财产综合险,并追回了2022-2024年未购买保险的费用。罗湖积余公司结合供应商工资发放流水、考勤记录等交叉核对在岗人员出勤信息,对重复打卡及实际缺勤的按合同约定扣除服务费;建立“双人复核、交叉验证”的常态化考勤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公司《服务供方质量监管规范》,对在管项目不定时抽查,切实增强履约监管力度。
3.项目绩效方面。
一是学校游泳培训项目分成比例低、效益差。二是场馆使用绩效和公益性偏低。三是“罗湖文体通”微信公众号使用效益有待提升。
审计处理意见:仙桐文体公司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收益分成比例;加强场馆运营管理,采取措施提高场馆使用率;严格按公益开放要求向市民开放相关体育场馆。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加强“罗湖文体通”使用管理,提升“罗湖文体通”使用效益。
整改情况:仙桐文体公司一是优化存量项目管理,建立市场化准入机制,增强了项目盈利能力;同时对所有存续合作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合同到期后一律通过公开遴选程序重新确定合作方,并采用“固定保底+协同运营”模式,强化国企管控与收益保障。二是已利用“罗湖文体通”“罗湖体育中心”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推广,对使用率偏低场馆进行设施更新与环境美化,改善场地条件与配套服务,提升场馆吸引力,22个场馆使用率稳步提升。三是在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月、市民长跑日等期间,相关场馆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市民免费或优惠开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安排专人统筹辖区文体资源信息,遵循“资源整合、分类管理、精准投放”原则,对“罗湖文体通”平台活动发布进行分级管理,已实现辖区公共文体资讯“应上尽上”,增加平台群众粘性。
4.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个别预算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全。二是个别预算项目绩效指标未起到改进和提高绩效的作用。三是绩效自评结果不符合实际。
审计处理意见: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区文化馆应加强未完成指标原因分析,并根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优化项目执行。区图书馆应客观准确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整改情况: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结合部门年度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在2026年罗湖美术馆(罗湖创意文化广场)运营预算项目中设置了公共教育场次数量指标。区文化馆考虑展览项目效益低,已取消相关预算经费。区图书馆已修订《罗湖区图书馆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加强绩效自评质量管控;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加大项目过程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绩效自评结果真实准确。
三、公办社康运营管理绩效情况
(一)总体评价。
罗湖区公办社康分类标准参照《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分为社区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社区健康服务站。截至2024年12月31日,罗湖区共有区属公办社康48家,其中社区医院1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2家、社区健康服务站35家,总业务用房面积为60731.34㎡,其中政府物业面积占比54%。罗湖区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持续深化罗湖医改工作,基本建立了融诊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养生为一体的卫生健康体系,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如2023年罗湖区入选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区。
(二)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1.物资采购与管理方面。
一是中药配方颗粒合同采购总额管控缺位,超限额采购606.54万元。二是融资租赁设备使用率低。三是部分设备长期闲置。四是个别社康超需求采购疫苗。
审计处理意见:罗湖医院集团应加强合同总额审核把关,确保合规履约;强化设备租赁可行性论证,减少不必要开支;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盘活闲置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结合实际需求科学制定疫苗采购计划,减少疫苗过期报损。
整改情况:罗湖医院集团一是对现有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合同进行排查,创建“动态监控电子表格”,实时在线更新采购金额及剩余额度,未发现新的超合同限额采购情况。二是已将使用率低的融资租赁医疗设备在下属社康间按需调配使用;完善租赁设备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程序,明确设备使用率等评价指标。三是将空气消毒机调配至翠竹街道社康新址使用,将华为手环分别调配至社康、区人民医院等使用。四是加强与区疾控中心沟通,动态调整采购计划,从严审核采购申请,确保供需匹配;强化采购监管,不接收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非免疫规划类疫苗,并定期通报免疫规划疫苗超期报废情况。
2.物业租赁方面。
一是社康用房装修未开展结算审核。二是部分租赁场地空置。
审计处理意见:罗湖医院集团应尽快组织开展结算审核,整合优化租赁空间,减少低效业务面积。
整改情况:罗湖医院集团一是已督促水库新村社康、仙湖社康出租方出具了装修费用结算审核报告,二是已将清水河社康7楼场地用于全科业务培训、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等;已于2026年3月31日将翠竹社康搬迁至区疾控中心旧大楼,终止现翠竹社康物业的租赁。
3.社区健康服务方面。
一是特殊老年人整合照护服务项目未据实结算。二是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监管不到位。三是超范围开展两癌免费筛查。
审计处理意见:罗湖医院集团应据实结算,退回多结算费用;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优化处方点评机制;做好参检人员资格审核,依规开展两癌筛查。
整改情况:罗湖医院集团一是已退回多计费用,加强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全体医务人员专题学习《广东省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强调严格遵循处方限量及用药疗程;完善《社康机构精二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加强精二药品使用情况监控,定期组织处方点评工作;督导检查使用台账,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三是优化两癌筛查服务流程,做好免费筛查项目告知,严格对标文件规定落实参检人员资格审核,避免超范围开展免费筛查。
4.项目管理及绩效方面。
同一事项重复补助,增加财政支出负担。一是户籍长者免费体检服务与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部分项目重复。二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体检服务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部分项目重复。
审计处理意见:区卫生健康局作为主管部门,应强化顶层设计,对重复补贴政策进行清理,减轻财政支出负担。
整改情况:区卫生健康局一是已取消户籍长者免费体检服务项目,明确将户籍长者体检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二是取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体检服务中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体检重合的项目。三是建立卫健系统补贴补助台账,定期更新内容并组织业务、财务部门根据调整后政策清理同质化补贴事项。四是测算2022-2024年涉及重复补助资金,并与区财政局沟通协商退款路径。此问题尚在整改中。
四、安全生产和应急救灾管理绩效情况
(一)总体评价。
罗湖区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救灾管理,坚持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开展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三十余次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2024-2026年)行动;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成区级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57个专项预案的修订;打造全区“一盘棋”的城市安全风险感知体系,安装地震预警终端、应急避难场所视频监控设备,将辖区加油站视频数据接入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科技赋能智慧应急,推进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建设,开展危险边坡、房屋安全自动化监测,借力地质雷达开展地下空洞隐患检测,使用无人机巡查森林火灾隐患;2023-2024年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和整改情况。
1.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个别街道边坡自动化监测费用偏高。
审计处理意见: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市场价格调查,合理确定项目经费规模,精打细算用好财政资金。
整改情况: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加强与区应急管理局沟通及市场价格调查,合理确定项目经费规模,并于2025年10月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以公开征集方式采购边坡自动化监测项目服务商,平均单个边坡监测费成交价较原来降低了42.30%。
2.安全巡查及执法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月份中等风险边坡巡查频率低于要求频率。二是隐患房屋整治督查工作缺乏统筹安排。
审计处理意见:东湖街道办事处应严格落实边坡巡查频率要求,加强对隐患点的管控。区住房建设局应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隐患房屋排查工作的事前审查,统筹安排,建立回避机制,保持监管的独立性。
整改情况:东湖街道办事处已明确要求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严格依照相关指引规定的频次,落实重点边坡巡查工作,在非汛期至少达到巡查3次/月的频率。区住房建设局一是梳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排查摸清类似问题,约谈第三方机构相关负责人;二是印发《关于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涉及房屋安全领域合同内容审查的通知》,建立合同审查回避机制,避免第三方机构在履约中同时承担监督与执行角色;三是加强合同事前审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在合同签订前,将合同内容、期限以及第三方机构信息等报送区住房建设局,并对可能存在第三方机构同时承担监督与执行角色的工作事项予以提醒和预警。
五、审计建议
(一)聚焦民生幸福标杆建设,夯实民生项目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锚定“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及2026年民生实事任务,压实民生项目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全程跟踪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成效,强化问题整改与成果运用,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保障民生资金专款专用、高效惠民,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
(二)强化预算绩效闭环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单位要健全预算编制、执行、评价、应用闭环机制,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坚决防范资金闲置浪费与低效投入,充分运用审计监督成果,优化政策及预算安排,把有限财力精准投向民生保障重点领域,以高效资金保障赋能“三力三区”建设。
(三)坚守为民服务初心使命,推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聚焦民生福祉增进,强化服务效能跟踪,不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提高城区吸引力、辐射力,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相促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