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罗湖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资源统筹,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05亿元、增长7.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3.47亿元。加强资产资源统筹,盘活政府资源资产30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25.35亿元,有效增投资、稳增长。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构建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推进落实“1+N+X”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投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89亿元,出台细分领域产业政策,培育“2+2+N”战新和未来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投入25.54亿元推动三大重点片区、四大集中连片区域及五大消费街区建设,深化国有公共空间改革,提升城区发展能级。
——立足重点民生服务,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全年九大类民生支出160.17亿元,增长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80%。投入57.97亿元夯实优质教育基础,新改扩建16所学校、幼儿园,深化集团化办学。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罗湖医改3.0,打造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推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做好整改“下半篇文章”。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整改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5年6月,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69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60个,整改金额8.69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0项,3个正在整改事项已纳入罗湖区2025年度攻坚克难任务。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00.63亿元、支出总量200.63亿元(含结转结余5.4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5.18亿元、支出总量55.18亿元(含结转结余4.1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8,837万元、支出总量8,837万元(含结转结余3,137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深入推进财政预算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收入管理方面
1.部分单位未开展生育津贴申领工作。截至2025年3月,全区131个预算单位可申领但未申领生育津贴,按最低标准测算涉及金额1,881.42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单位向市医保局申请生育津贴,已缴入区财政3,373.37万元。
2.部分单位未及时申请2024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2024年,183个预算单位未及时申请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已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涉及金额248.46万元。2个单位未及时申请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已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部分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31所学校未及时足额上缴教职工餐费、后勤人员餐费等,1个单位未及时将企业退回的扶持资金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49.13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单位已全额上缴149.13万元。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未按要求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罗湖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未包含区属国有企业名录,收入预算未按行业或企业编列,也未说明企业上年总体经营财务状况。
2.个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效能较低。2022-2024年,上级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补助资金224万元,支出50.2万元,2025年仍安排预算130万元。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方面
1.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支付人员费用。1个单位使用1个专项债项目资金支付劳务派遣人员费用14.93万元。
2.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2024年,1家国企支付了1个专项债项目费用2,650万元,但该项目当年未开工。1个单位向1个专项债项目的共管账户支付了2,000万元,但该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导致无法正常开工。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单位已将沉淀资金2,000万元退回财政。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未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一年度预算。1个单位1个项目涉及的工作职能已划转到其他部门,1个单位1个项目已暂时停止,但未根据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调整2024年度预算,当年未形成支出,涉及预算指标130万元。
2.部分绩效指标设置及自评情况不合理。2个单位部分项目时效指标、数量指标设置不当,1个单位4个专项债项目年中绩效运行监控显示完成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对罗湖区56个一级预算部门进行了数据分析全覆盖,对部分单位开展重点审计,对部分事项延伸到以前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要求,预算执行总体较为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严。一是1个单位23项呈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文件未事先经局内集体上会讨论决策。二是1个单位7项50万元以上的重大经济事项合同未经党组会审议。三是1个单位3个项目履约开始时间早于会议集体决策时间。
(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对口帮扶协作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2023-2024年向两地帮扶共管账户拨付1.40亿元,至2025年3月仍有1.28亿元沉淀。二是在4个项目开工之前向实施单位一次性全额拨付600万元,至2025年3月仍有3个项目未开工。
2.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1个单位在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结算审核中未严格把关,在2个项目中多计装修造价51.98万元。
3.个别项目支出审核不严。1个单位根据落地企业情况向供应商支付落地奖励金,审计发现有4家企业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奖励条件,涉及多付奖励金6.72万元。
(三)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1.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不规范。一是12个单位15辆新能源公务用车(插电混动)未实际使用新能源,被当作普通燃油车使用。二是2个单位3辆公务车油卡金额沉淀余额过高。三是9个单位16辆公务车未及时登记充电或加油数据,电耗或油耗数据记录异常,远低于正常电耗或油耗。
2.部分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不经济。一是3所学校在区教育局已通过集中采购方式确定八大类食材供应商的情况下,未跟标采购非八大类食材,结算折扣率超出集采供应商结算折扣率,涉及合同金额947.20万元。二是6所学校未科学合理控制食材费用,追加合同金额超过原金额10%。
3.科普宣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一是1个单位采购科普公共服务站运维服务,全区32台设备中有24台设备因损坏故障等长期未开机联网。二是1个单位采购科普画廊宣传展示服务,清洁面积逐年减少但清洁费逐年提高,为市场价2倍以上,且较多画廊位置偏僻、长期被遮挡。
(四)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方面
1.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未进行集中采购。1个单位2021-2024年三项拍摄记录工作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每年预算金额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但均单独自行采购。
2.采购管控不严格。一是1个单位在1个安全监管相关项目中,将部分应由单位直接履职的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二是2个单位8个项目直接委托采购方式不合理,不符合规定适用于直接委托方式的情形。
3.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委托某公司负责建造任务,该公司将承接业务转包给第三方公司实施。二是1个单位6个合同已到期且已全额付款,服务商未按合同约定移交成果。
三、重点专项和民生审计情况
审计了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公办学校食堂运转经费使用管理、公办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一)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产业监管协议监管不到位。一是3家企业企业考核期内经济指标未达标,产业主管部门未及时考核并处理。二是1家企业违反监管协议承诺将注册地址外迁,未退回扶持资金。审计指出问题后,该企业已迁回罗湖。
2.个别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不力,造成租赁物业闲置和产业资金浪费。1个产业部门计划引入某俱乐部项目,因推进不力,导致场地未能如期交付,物业闲置,涉及产业资金浪费431.61万元。审计期间,已引入新项目进驻该物业。
3.部分重点企业走访机制执行不严。2021-2024年,相关部门未按年度落实走访的“四上”及重点金融业企业共4846家次,其中31家企业四年均无走访记录;对2661家企业走访了7482次,但未见企业相关诉求记录。
(二)公办学校食堂运转经费使用管理方面
1.食堂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13所学校食堂未公示每日食材采购价格,或未公示食堂每月财务收支情况等。二是7所学校食堂管理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存在食材下单采购与食材验收为同一人或食材入库和领用为同一人等情况。
2.食堂运转经费预算编制标准不明确、不具体。区教育局的食堂管理指引未明确食堂运转经费是否包括学校临聘老师,其中13所学校将收取的临聘教师餐费交至学校基本户另外支付给食材供应商购买食材。指引未明确食堂服务人员配比,导致平均每个食堂服务人员服务就餐人员数量差异较大。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教育局已完善预算编制指引。
3.食材采购价格控制机制不完善。一是不同学校同种食材价格不一致,缺乏相关监管机制,且个别价格差异较大。二是结算价格管控不到位,对在中农数据平台无价格的食材,各学校未按合同约定组成调查小组调查食材价格,也未了解配送其他学校价格,基本按照食材供应商提供的报价结算。三是食堂业务管理与食材财务控制脱节。
4.食材费用结算审核不严。一是7所学校部分食材未按合同约定以中农数据平台价格作为基准价结算食材费用。二是3所学校未按中标折扣率结算食材费用。三是4所学校结算食材费用时,供应商提供的销售发票中部分货物清单与送货单不一致。
(三)公办学校课后服务管理方面
1.对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缺乏监管。14所学校存在引入的校外培训机构无教育培训资质情况,20所学校2024年1-6月引入的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民办学校许可证。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教育局已发文明确进校机构及人员要求。
2.对校外教师资质审核不严。10所学校未严格审核校外教师资质,部分教师无相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明或教练员资质等专业能力证明,或提供的资质与所授课程不符。
3.部分经费使用及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4所学校在项目经费中列支资产购置等超出课后服务开支范围的经费。二是2所学校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未约定课程单价,1所学校签订的合同中将不属于课后服务的内容纳入经费开支范围。
(四)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方面
1.未更新复核企业物业租赁情况,导致重复扶持。1家公司入驻区创产用房享受租金优惠后,1个产业部门对其重复扶持84.52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收回并停止拨付资金。
2.部分物业被违规转租。1家公司以优惠价租赁创产用房,审计发现部分物业被转租,投控公司监管不到位。
3.合同条款不完善,影响租赁清退工作。1家组织以优惠价租赁创产用房,但租赁合同未约定退出条款,导致因未完成与区产业部门框架协议约定需退出时,投控公司难以解除合同,涉及租金优惠额115.94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审计了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运营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不到位。一是董事会运作管理不规范。二是物业租赁未严格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三是未执行减免滞纳金的审批程序。审计指出问题后,投控公司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优化租赁审批程序。
2.物业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投控公司有76.85万元租赁保证金、790.50万元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未收缴到位,超过期限平均约1年。二是19家租户被确认为恶意欠费后,投控公司未按内部管理规定及时发出合同解除告知函,有859.45万元欠租未追回。审计指出问题后,投控公司已收回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及欠缴租金等779.13万元。
3.物业管理项目开支不规范,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2020-2021年,投控公司委托中航公司管理投控大厦,合同期内物业管理费超支647.47万元。中航公司将部分专业项目分包给子公司,费用支出未经投控公司询价,不符合合同约定。
4.个别大额支出未进行账务核算。投控公司支付1个新建工程项目费用2,605万元,未进行账务核算。审计指出问题后,投控公司已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会计账簿进行专账核算。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一是1个单位3项资产计入了当期费用,涉及金额271.71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入账。二是1个单位资产处置不及时。
2.部分资产低效、闲置。一是1个单位1个信息系统前期需求调研不足,建成后未实际使用,合同金额80.25万元。二是1个单位1个项目中650个不锈钢移动花箱长期闲置,存在损坏遗失风险,涉及可回收残值30多万元。
3.个别学校场所未经批准无偿承包给第三方。2所学校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将场所无偿提供给第三方经营小卖部,并承担其水电物业等费用,涉及面积46㎡。审计指出问题后,2所学校已补收租金48万元,收回场地或履行审批程序。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综合交通类投资项目方面
审计了罗湖区2016-2024年立项的9个综合交通类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1个代建项目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重复约定竣工图编制内容,1个单位3个项目的设计合同中包含了概算编制工作又另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概算,涉及金额36.23万元。二是1个单位1个项目中,在施工招标时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直接大幅压缩招标工期,并以费用包干形式计取赶工措施费。
2.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足,存在多计金额。一是1个单位1个工程中部分土石方工程量结算数据不准确,结算金额多计约23.61万元。二是1个单位1个工程中部分内容实际已发生变化,但竣工图未修正,结算将多计约83.59万元。
3.个别项目超付代建服务费。1个单位负责建设的1个项目中,代建合同约定服务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截至2022年10月已超付进度款76.11万元,且已超付总代建服务费。
(二)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方面
审计了投控公司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对相关单位履约监管不足。一是1个项目部分清单项的实际施工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多计金额21.64万元。1个改造工程项目中无吊顶区域应设置10个以上抗震支架,现场抽查发现只有1个。二是1个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存在明显错误。审计指出问题后,已扣减结算多计的68.99万元。
2.未按合同约定对相关单位罚款。1个项目施工时,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单位6名主要管理人员被更换,投控公司未根据合同约定罚款。审计指出问题后,已扣减45万元。
六、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本审计年度共完成审计项目13个,出具审计报告13份,提出审计意见建议70条,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11份,发出风险提示函9份。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持续推进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整改情况。区政府将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政策措施落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政策配套,加快构建具备新质生产力的城区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强化政策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各个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各项政策协同发力,保障重点工作和政策如期落地见效。三是兜实兜牢民生底线,落实好教育等重点民生政策措施,加强对口帮扶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确保民生政策实施更加精准有效。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障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避免资金闲置沉淀,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预算项目审核,加强财政资金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三是抓好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三)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执行。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资金支付审核,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是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坚持“支出必问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三是坚决把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工作要求,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四是严格政府采购及合同履约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夯实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安全完整增效。一是健全区属国企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把关资金支出,持续提升国企管理能力。二是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加大闲置低效资产盘活或处置力度,严格资产出租出借等处置程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使用。
(五)强化公共投资建设,提升公共投资效益。一是科学谋划政府投资方向,加快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高效建设,防止低效无效投资。二是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强化招标管理、资金使用、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