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深圳科学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是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全面启动的一年,也是我市政府采购事业全面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化的一年。中心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政府采购事业长远发展,以新条例为准绳,加快中心定位转型,在创新采购手段、推进平台建设、强化管理职能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质量、效率和服务的全面提升。
一、2012年工作回顾
(一)发挥集中采购和规模采购优势,全面完成年度采购计划
一是加强采购计划源头管理,促进全年项目圆满完成。2012年,受“后大运”因素及财政加强预算控制和支出管理等影响,全市政府采购规模总体呈下降趋势,已回归到常态发展阶段,市、区两级政府采购中心继续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优势,认真受理申报,科学打包,按专业类别合理分配,采购业务保持了平稳、健康和有质量的发展。2012年,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18.8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10.92亿元,节约资金7.97亿元,节支率6.7%。其中,中心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500个,预算金额35.7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3.21亿元,节约资金2.52亿元,节支率7%,人均节支570多万元。
二是继续发挥了政府采购主力军作用。从采购总量上看,中心完成的预算金额占市本级的七成以上。中心受理市本级采购申报条目5124个,申报预算金额62.41亿元,完成预算金额50.66亿元,采购项目3660个,实际采购金额47.35亿元。其中,中心完成了预算金额35.73亿元,占总预算金额的70.5%,大部分区的这个比例更高,有的区全部由中心采购,充分体现了集中采购机构的作用。从项目规模上看,中心完成500万元以上项目162个,项目预算金额占总项目的一半以上,如港大医院相关设施和服务项目、二职校新疆班教学设备和市交委设施维护项目采购的预算金额合计超4亿元,体现了规模效益,社会反响良好。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是积极参与立法。中心积极配合市人大、市财政委和市法制办等部门对《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积极沟通,争取了有利强化中心职能的内容。经过艰苦努力,目前细则已拟订完成,即将出台。细则对中心各项职能进行细化,明确提出集中采购平台的“四个统一”的建设标准等内容,为中心未来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健全采购制度。中心先后修订或出台了《评定分离项目标书编制环节注意事项》、《评定分离项目开评标组织注意事项》、《供应商质疑指引》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操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形成了预选供应商管理办法初稿报市财政委,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的各项采购操作制度。
三是规范标书模板。中心对多类标书模板进行专题研讨,完善了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项目标书模板。
(三)不断深化改革,扎实推进采购方式创新
一是创新采购方式,不断丰富采购内涵。商场供货采购方式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价格透明、程序简便等作用显现,品目范围和采购量有待进一步扩大。战略合作伙伴已经在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和家具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项目上成功实施,为规模采购和政策功能体现打好了基础。完成了市交委绿的经营权招标项目和福田交通综合枢纽换乘中心委托商业开发经营项目,探索了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采购的实施路径。
二是完善预选采购筛选机制,变比例评审入围为符合登记入围。改变对预选采购部分项目招标入围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预选供应商入库标准,变原有的以招标评审限定数量入库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入库。同时,加强入库后的产品、价格和服务等。
方面的管理,要求由厂家按出厂配置标准上架市场主流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市场合理竞争。目前在公务用车、办公自动化设备等部分项目的实施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现了“多赢”局面。
(四)完善系统平台,支撑政府采购事业长远发展
一是规范系统运维管理。建立运维标准和规范,优化现有系统。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实现24小时常态化检查和监控运行状况。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对外包服务商的管理,建立专业的运维团队。采取多项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顺利通过信息安全检查。
二是持续改进和提升系统。完成了新版门户网站、网上政府采购软件功能改进、阳光政府采购数据接口软件、数字证书“三证合一”改造和网站加密机集群等5大软件改造项目,增加了标书断点续传、合同备案管理子系统、业务动态短信通知、部门内部工作分配等功能模块,大大缩短了标书下载解密时间,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标书“上传难”、“解密难”等问题。
三是根据条例要求做好系统规划。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是条例规定的集中采购平台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心已开展了集中采购平台的系统规划,申请了二期系统的建设,对政府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整体升级改造,目前已完成申报和评审。在二期系统立项下达前,为适应新条例的要求,编制了《网上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应急改造项目建设方案》并已向市发改委申请经费。
(五)促进诚信建设,维护良好的政府采购秩序
一是全面启动合同备案管理。2012年5月,中心与市财政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在半年内采取多种措施从启动到全面铺开,强化了合同质量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共备案合同1865份,已备案通过1762份。
二是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月,中心与市财政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8月,中心与市检察院、市财政委签订了《关于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备忘录》,要求供应商在注册和投标时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是启动了项目履约验收。从12月开始,中心对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和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等单位的项目组织了现场验收,拓展了合同管理职能,维护了采购结果的严肃性。
四是强化项目质疑处理和评标现场巡查工作。改变以往“谁负责项目,谁处理质疑”的做法,统一由监督部独立处理质疑、投诉和信访案件,畅通信息,共享经验,有效避免问题重复出现。定期撰写质疑报告,供中心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实施开评标现场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2012年中心处理质疑(含投诉转办件和信访件)70件,其中有效质疑7件,占全年1500个项目的0.46%。
(六)加强市、区联动和多方合作,扩大集中采购机构影响
一是加强了市、区联动。2012年8月,召开了市、区集采机构联席会,研究了一系列备受关注的问题;11月,首次启动市、区联合采购,中心与福田区中心紧密合作,圆满完成了凤塘河水质净化工程试运营项目的采购工作。市、区两级采购中心还在采购结果共享、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效协作。2012年,市中心完成了新一轮的公务车、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等预选项目采购,福田、罗湖、南山、龙岗、坪山等区共享了采购结果。
二是拓展了合作范围。2012年8月,中心克服深港两地采购政策的差异,顺利完成了深圳河河道水面保洁项目的采购任务,开创了深港合作采购的先河;10-12月,中心与国家驻深机关合作,承担了市国家税务局、深航空管站等国家驻深单位的采购任务;12月,中心还和深汕合作区开展代理采购合作,帮助合作区实施集中采购(2013年1月16日,双方签订了代理采购协议)。这些新的合作方式,丰富了中心工作的内容,体现了各方对中心工作质量的认可,扩大了影响。
(七)抓好学习培训,打造廉洁专业的采购队伍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心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精心部署下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的计划,同时要求大家在学习中注重结合实际工作,研究中心发展方向,改进存在问题。
二是业务培训反响热烈。2012年7月和11月,中心组织了两批“深圳市政府采购管理研修班”,市、区两级政府采购中心的业务骨干参加了学习,提高了业务素质。
三是加强了党团工青妇工作。中心结合部门调整,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原来的5个党支部调整为4个,选举产生了新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顺利完成了工会的换届改选;中心党团工青妇等组织还积极开展了党员志愿者服务、爬山等各种生动活泼的活动,开拓了干部职工的视野,丰富了生活。
四是狠抓廉政建设。中心始终把廉政建设放在首位,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根据市委、市纪委要求,按时报送建设廉洁城市工作小结,采取“一把手讲党课”、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方式,筑牢干部职工防腐大堤。
2012年,各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福田区调整内部职能,配合做好区重点项目的采购工作;罗湖区大力推行“计划+批量”采购模式,提高采购规模和效率;南山区抓好民生采购,设定采购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盐田区继罗湖等区之后,顺利通过了ISO9001管理体系的年度监督审查;宝安区大力推行“网上商城”采购新模式,使商品价格更加透明可比,采购方式更加便捷高效;龙岗区主动上门服务,邀请采购人人员集中学习交流,广受赞誉;光明新区开辟“绿色通道”,服务“两馆一中心”项目,确保其按期对外开放,为新区五周年献礼;坪山新区丰富集中采购平台概念,创新大部制下政府采购执行方式;大鹏新区、龙华新区刚刚成立机构,克服困难,有了很好的开局。
2012年,市、区两级中心都做出了很大成绩,市中心被评为全国省级“十佳集中采购机构”,福田区荣获“广东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称号,罗湖区获“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市委市政府、各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全体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回顾一年的工作,中心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积极学习和深化改革的动力有所弱化,危机感和紧迫感较弱;二是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与管理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人员素质、能力与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还不匹配,个别项目采购时间过长或反复采购,效率不高。三是机构建设和干部职工待遇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将采取切实措施,克服困难,做出更好成绩。
二、2013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2013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年,是落实 “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年,也是中心全面实施新条例的关键年。面对当前形势,中心既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又要有敏锐的机遇意识,不懈地谋划中心的发展,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有所作为。2013年,中心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瞄准“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依托新条例及其细则赋予中心的职能定位,把握机遇、坚持创新、真抓实干,更加注重追求质量和效率的提升,着力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努力实现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013年,中心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一项确保,三项突破”,即确保全年政府采购任务优质高效地完成,在集中采购平台建设、标准化体系建设、供应商库管理等三个方面有重要突破。全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优质高效完成全年采购任务
一是坚持集中采购。要充分利用新条例赋予中心的职能,落实市纪委丘海书记指示,突出集中采购职能。科学合理打包,提高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确保采购任务及时高效完成。二是继续创新采购手段。总结商场供货的试点经验,扩大品目范围,适合商场供货的都要实施;深化战略合作伙伴,考虑在中兴、华为、迈瑞等深圳本土企业中相机抉择,适时增加试点;继续完善评定分离制度;尝试批量集中采购。三是在标准化建设方面有进展。要在医疗设备、物业管理等项目的配置标准、技术需求标准和标书模板等方面先行先试。四是在发挥政策功能方面有作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节约是今年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心要以“深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重点,做好采购及后续工作,并在促进绿色低碳、节能减排、扶持中小企业等方面有所作为,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深圳作出贡献。五是丰富市、区联动内容。以市、区联席会为主要形式加强交流,通过共建平台、共研课题、共享资源、联合采购、联合培训等方式加强合作,促进市、区集中采购机构共同发展。六是继续做好中央驻深机关、深汕合作区的联合采购事宜。
(二)积极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平台的场地和系统建设
一是积极寻找场地。中心目前评标和办公场地逼仄,和兄弟省市不能比,与各区也不能比,远不能达到条例所要求的平台场地标准。中心要综合考虑市、区及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需要,结合未来发展,科学合理估算全市政府集中采购平台需要的场地面积,积极向市政府、市财政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争取,力争解决这一长期制约我们的问题。二是按条例要求改进和完善集中采购平台系统。借用先进的技术理念和政府拥有的丰富信息资源,通过二期平台系统的建设,以合同管理为突破口,拓展平台管理职能,连通从计划申报到合同履约的各个环节,构建完整的管理链条,丰富平台管理内容。平台系统建设要充分体现和强化政府集中采购职能。
(三)加强内外管理,综合提升政府采购质量
一是加强制度的约束力,继续执行既有制度,有规必依;不断充实新的制度,如外出评标管理办法、评标现场管理规定、质疑处理规定、预选供应商考评制度和信息宣传办法等。二是研究绩效管理制度,结合市里规定,学习外单位经验,尝试量化考核,建立奖惩机制。三是加强对采购过程的全程监督。强化监督部的独立处理质疑职能,对重点项目可提前跟踪,引入项目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社会监督,力争项目质疑率和有效质疑率同比双下降10%。四是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加强合同备案,增加履约验收项目,对在后续工作中发现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反馈采购业务部门改进,使采购过程形成全过程管理。五是加强供应商库管理。从预选供应商突破,细化日常履约考评,形成激励和惩罚制度,推进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六是要改进保证金管理办法,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分开。
(四)加强政策、业务研究和对外宣传,为事业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全体同志要对中心的发展有危机感和紧迫感,不能安于现状,无所作为。要努力寻求确立和强化中心特有的地位和作用,有为才能有位。一是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有重要影响的发展形势的跟踪。比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展、机构建设、人员待遇的最新情况,中心各部尤其是综合部平时要及时搜集报告相关信息,积极寻找对中心发展有利的政策依据,谋划丰富中心发展内涵和提升中心形象的措施。二是加强专题研究。各部要站在中心立场上,结合本部职能研究提升采购质量的系统措施,积极寻找课题,加强调研,提升调研质量,确保调研效果。综合部要注意学习世贸、欧盟、GPA的相关规则,及时掌握国内同行的先进经验,加强对中心全盘业务工作的理解,提高业务牵头能力。货物部、服务部要在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的规范化方面有突破,工程部要把“深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做成精品和样板。预选部要着力深化预选供应商的管理,研究采购卡采购手段。合同部在供应商库分级分类方面要有突破。监督部要强化独立处理质疑能力,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内外监督职能,发挥更大作用。信息部要紧紧围绕落实新条例和细则的要求,统筹考虑,完善集中采购平台系统。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综合部要落实专人牵头负责政府采购的信息和宣传,动员各部积极写稿,总结成绩,研究问题,为集中采购机构的发展鼓与呼,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塑造阳光政府采购形象,密切与媒体关系,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完善促进提升宣传质量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四是编制全面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汇编,作为各部工作的工具书。
(五)继续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申请参公管理和争取提高职工待遇。这个问题已努力多年,至今未有实质进展,主要是客观条件不具备,但我们不气馁,不放弃,将继续向市委市政府及市财政委、市纪检部门汇报请示,积极争取。综合部还要积极了解跟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政策,吃透相关精神,争取有利结果。对干部的住房公积金、房补、工资晋升等工作要认真细致。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努力建设“讲政治、顾大局、勤学习、勇创新、为人民、敢担当、善团结、共奋进、重廉洁、严自律”的领导班子,加强党建工作,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逐步建立发展方向明确、层次清晰、架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加强人事管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做好新入职人员的培养和部门副职的选拔工作,加强中心人员岗位交流的工作力度。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培训。今年拟组织市、区两级中心赴外省集中学习一次,请行业专家来深授课一次。要面向采购人和供应商举办新条例和细则培训,要对文秘工作和OA系统操作进行培训。五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抓好督促检查,推动作风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执行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的政府采购队伍。六是党团工青妇组织要主动发挥作用。各组织都要为中心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工会除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外,还要研究困难职工、大病职工的补助和慰问事宜。
(六)学习借鉴各区的经验和做法
2013年,各区的工作思路明晰,工作计划和措施亮点纷呈。如福田区的绩效管理和公共服务白皮书,罗湖区的评标定标方式创新,南山区即将出台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盐田区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范围,宝安区让供应商参与标书编制,龙岗区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光明新区执行统一标准和工作流程,探索建立“三位一体”采购新模式,坪山新区对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单位相同项目执行统一标准,实施打包采购,大鹏新区进一步完善协议商品库和预选供应商库,龙华新区建立和完善新区的政府采购体系,等等。中心与各区、区与区之间要加强纵向横向的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
2013年将是我市政府采购发展的关键一年,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扎实工作,努力打造政府采购“深圳质量”,共同创造政府采购事业的美好明天!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