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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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2017年度社区网格化管理及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7-06-01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区七届一次党代会的总体要求和“树标杆、见实效”八项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以稳中求进、积极进取为工作总基调,牢牢抓住新型智慧城区建设的工作主线,坚持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改革,建立社区网格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体系,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改革打造一支权责清晰、素质过硬、指挥有力、管理高效的网格管理队伍。  

  总体目标:深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四实”信息采集,确保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7%以上、未注销率3%以内,实有法人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率达98%,实有事件信息采集通报率达100%;主动参与新型智慧城区建设,推进网格事件采派办督闭环运行机制建设;积极做好房屋编码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房屋编码信息准确、鲜活;继续抓好房屋租赁和租赁税代征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一、推进网格员队伍改革,升级打造新型智慧城区 

  1、推进网格员队伍改革工作。根据区新型智慧城区建设的整体部署,全面推进网格员队伍的改革工作。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准军事化”的队伍建设管理要求,对网格员的服装、标识、编码、证件、装备、职责、培训、考评等进行统一规范,并建立长效机制。厘清网格员工作职责,推动网格系统各类岗位专业化设置、对口专题培训班、岗位人才库建设、岗位绩效考核、采集质量督查等机制建设。协调编制人事部门调研网格员队伍管理现状,推动解决网格员队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采办不分等体制矛盾,健全网格员定岗定责、按劳取酬、兼岗兼薪、增事增酬等保障机制。 

  2、建立网格激励长效机制。协调编制人事部门将区、街道网格管理机构的日常指导督查纳入社区网格员绩效考评体系,提高网格管理工作在社区网格员绩效考评中的权重。协调区财政、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从房屋租赁代征税返还款中按一定比例设立专项工作经费,作为社区网格管理、出租屋综合管理、租赁税代征等工作经费,用于对社区网格员、窗口业务员、信息督查员等劳务派遣人员的绩效考核。 

  3、助力新型智慧城区建设。主动参与我区新型智慧城区建设,将网格事件纳入全区统一分拨平台,并做好与全市统一的网格管理事件分拨平台的对接,形成“采派办督”闭环运行机制。推进网格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争取市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主动将人口、房屋、法人、房屋租赁等信息资源提供政府各部门共享。加大数据分析应用的力度,调集多方资源,积极研究和开发数据分析应用专题,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数据挖掘,形成高质量的数据分析报告供区政府各部门及领导参考。 

  4、做好房屋信息更新维护。常态开展房屋编码信息更新维护工作,重点核查“建有租无,租有建无,位置偏移、图形错误”的情形,对需梳理编码的建筑物,利用PDA采集建筑物的GPS地理坐标,并拍摄建筑物外观图片,统一上传到系统,更新完善好全区建筑物属性信息。积极协调区信息中心、公安分局等部门,将不标准、不规范的问题地址数据,通过系统推送给网格员PDA,指导网格员对房屋地址数据进行日常核对清洗,确保房屋地址数据的准确性。 

  二、全面深化网格管理,构建基层治理网格管理体系 

  5、加大网格基础信息采集力度。落实“两级指导、三级督办”制度,加强对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抓好人口、房屋、法人等基础信息的日常采集,建立常态化的巡查采集机制,确保各项信息长期动态适时更新。逐步厘清网格基础信息和事件信息采集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减少反复上门扰民,实现精准高效采集,为网格员岗位设置和管理提供精准指引。继续加大居住登记主动申报的力度,以推动义务人真实申报为原则,加大宣传动员、信息核查、工作督导等方面的力度。 

  6、推动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入调研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的现状,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的角度认真组织起草网格化管理改革方案,从立体网格管理体系的构建、不同业务网格的职责分工、部门的联动协同,以及基层网格队伍的整合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实施步骤,争取以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区政府办的名义推动执行。针对当前网格管理运作中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的问题,积极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推动市人大法工委开展网格管理立法研究。 

  7、创新网格管理社会化服务。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上尝试创新。充分发挥由政府引导建立的社会组织的作用,在重点、难点区域,尝试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来解决网格员配备严重不足而导致的基础信息采集缺失的问题。充分利用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小区事务管理的优势,择优选择几家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物业管理公司,尝试通过购买服务,委托其协助政府开展物业内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区、街道和社区网格管理机构负责相关业务的指导检查。 

  三、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搭建出租屋管理多元共治模式 

  8、完善综合管理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沟通和互通互动,完善落实“三级兼任”协作机制。在全面掌握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底数的基础上,突出做好流动人口和住宅出租屋的综合管理治理工作。以《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修订为契机,配合市级主管部门进一步理顺出租屋综合管理体系,联合各相关部门将实有房屋全部纳入安全防控范筹,协助公安、安监、建设部门建立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安全管理基本标准,并健全出租屋联合执法整治机制。协调市级主管部门进一步理顺出租屋隐患信息排查反馈和通报机制,完善出租屋隐患排查工作指引,建立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处理、反馈、问责的良性循环运行机制。 

  9、强化出租屋综合整治力度。协助相关主管单位继续抓实重点人群防控和重点隐患出租屋的排查整治。重点加强与公安部门的紧密合作,加大“案件倒查”、“三所”人员倒查和等8类重点人员逆向倒查等工作力度。将人口信息申报不实、网格员上门受阻、出现安全或治安事故的出租屋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大巡查力度,倒查业主及所有权人的失管责任。 

  10、完善楼长作用发挥机制。进一步完善楼栋长培训及安全巡查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楼栋长组织购买服务项目和奖惩机制,深化楼栋长评先评优活动。加大对楼栋长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强化楼长联合会及楼长服务站点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行业自治和业主自律水平。建立住宅类房屋租赁准入基本规范,督促出租屋业主或楼长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居住环境。 

  11、继续推进宜居出租屋创建。按照全市宜居出租屋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宜居出租屋评定工作,通过对星级出租屋进行授牌或网络公示,提高宜居出租屋的社会信誉度,促进出租屋业主主动参与创建工作。围绕平安社区建设,大力开展宜居出租屋创建活动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宜居出租屋创建活动的认知度。协调相关部门将宜居出租屋创建活动纳入安全文明小区评选,提高评选活动的结果运用。 

  四、推进租赁和执法工作,营造安定有序租赁市场环境 

  12、继续做好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继续加强贯彻房屋租赁管理制度,推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等服务。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建立房屋租赁信用体系,并相应提供网上信息发布服务。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指导各街道办做好租赁税代征工作。加强对各街道租赁窗口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在现有体制下,建立租赁业务的指导巡查、业务培训常态机制。组织各街道做好租赁指导价的摸底和测算,确保指导租赁价格符合市场规律。 

  13、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依据《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继续做好违法出租屋的查处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出租、诚信申报的良好社会氛围。配合做好《综治条例》与《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转变原有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从具体租赁执法工作逐步转向法制审查、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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