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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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2-28 14:3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跳出思维定式“舒适区”,勇闯深化改革“无人区”

  一是实施区域环评,为企业发展 “减负增速”。平湖、坪地街道正式落地区域环评制度,环评审批和备案总数同比降幅超90%;目前宝龙科技城、平湖街道、坪地街道三大区域已全面实施该制度,众多项目成功豁免环评手续,企业发展堵点有效破解。二是攻坚电镀企业入园,为园区发展提质赋能。建立健全电镀企业入园工作机制,成立区级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任务上墙,全过程跟踪调度任务推进、攻坚克难重点问题,全力推动电镀行业提档升级、绿色发展。三是推进生态损害赔偿,让环境责任落地落实。坚定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办结全区首宗噪声类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连续两年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数量位居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区首位,实现水、气、声等重点领域案件类型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全年累计筛查各类案件209宗,成功办理4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28.7万元;龙岗区生态修复基地全景地图同步成功推出,生态修复可视化水平再提升。四是深化企业精准服务,为绿色发展注入动能。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搭场景,找市场”专项行动,精准指导重点工业企业争取VOCs治理技术与专项资金支持;依托服务热线、“龙岗环助手”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服务平台,高效解决企业各类环保诉求。推行信用+包容审慎惠企措施,完成49宗企业信用修复,严格落实“首违不罚”“首违轻罚”,累计为企业减免处罚金额222.2万元,以精准服务助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打破“双碳”建设“天花板”,开拓绿美融合“新赛道”

  一是绘就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图景。成功承办深圳市5・22国际生物多样性主题活动,正式启动“城市生灵守护”行动及栖息地保护建设工作,龙城公园生物多样性友好体验乐园顺利建成,龙岗生物多样性保护阵地持续夯实。二是探索“双碳”服务发展新路径。扎实完成龙岗区废弃物处置领域减污降碳协同路径研究重大调研课题,成功推动3家企业申报第二批固废综合治理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项目。持续深化企业“碳画像”体系建设。成功举办龙岗区2025年全国低碳日专题活动,发布6家“低碳领跑者”企业,授权9款碳足迹标识产品;联合金融机构开展“降碳生金惠企行”生态环保政策宣讲活动,为企业“碳画像”注入金融活水,以“双碳”建设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倡导全民生态共治新风尚。成功举办2025年龙岗区“六五环境日”活动,以“科技+艺术+全民共创”创新形式集中展现龙岗生态建设丰硕成果,线上观看人次超10万。整合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多方资源,构建生态环境协同宣教格局,正式发布《绿色行动倡议》;在深圳大学附属坂田学校等校园试点“自然笔记”生态教育项目,推动生态教育进校园;1家单位成功入选国家级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场馆,横岗街道生态文明议事厅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正式启用,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氛围愈发浓厚。四是筑牢生态示范创建硬根基。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保誉各项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巩固提升生态示范创建成果,让绿色成为龙岗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三)迈入污染防治“深水区”,强啃环境攻坚“硬骨头”

  一是精准做好重大赛事环境保障。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和残特奥会龙岗赛区赛事保障需求,制定印发专项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梳理建立赛区污染源管控清单,从严巡查比赛场馆及驻地周边污染源,全面推进气、水等环境要素管控提升措施落地,为赛事顺利举办筑牢生态环境屏障。二是持续攻坚大气污染防治。2025年,龙岗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94.8%,PM2.5平均浓度降至16.8微克/立方米,在深圳市各区空气环境质量年度排名中位列第7,较上年前进2位,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优水平;扬尘问题工地率同比改善21.8个百分点,大气环境质量实现质的提升。三是统筹推进水、土污染防治。2025年,龙岗区优良河长占比达92.8%,优良河段长度同比增加22.6公里,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区建设用地未发生突出土壤污染问题,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四)按下执法赋能“快进键”,跑出基层治理“加速度”

  一是科技赋能执法,实现惠企与监管双赢。大力推行无人机非现场巡查,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准,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多线合一”入企检查模式,从源头避免多次扰企;精准指导6家企业完成可生化性工业废水纳管,切实降低企业治污成本,真正让数据“跑腿”、企业“减负”。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织密环境安全防护网。全年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5宗,处罚金额760.65万元;成功查处2025年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首宗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案件,5个执法案例成功入选省、市生态环境系统典型案例库。全年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较大环境影响,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三是锤炼执法队伍,夯实履职尽责硬根基。在市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中斩获团体二等奖,在市第六届环境应急大比武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及多个单项奖,队伍专业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实现全面提升。四是创新信访机制,实现民生诉求高效化解。率先探索建立环境信访“所所交叉互评”工作机制,构建“交叉互评—问题反馈—整改复核”闭环管理体系,用制度“加法”做好信访存量“减法”。2025年,全区受理环境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14.57%,民生诉求群众满意率达100%,信访维稳工作实现“量降质升”。

  二、2026年工作思路

  (一)聚焦工作重点,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塑造”的改革跃迁

  电镀入园方面,全力推进园区化改造开工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入园工作。工业集聚区治理方面,科学遴选试点园区,并对入选园区全面摸排环境管理现状、生产工艺、污染排放及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精准掌握基础信息,全面启动综合治理工作。区域空间环评改革方面,全力推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工作,力争2026年中旬前完成园山、龙岗、龙城、宝龙(宝龙科技城除外)、布吉、吉华、坂田、南湾、横岗九个街道的管理清单印发实施,做好平湖、坪地街道的制度宣传和企业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做好“龙岗环助手”微信小程序运营、服务热线接听、“龙i企”诉求回应等工作,及时协助解决企业的环保问题。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搭场景,找市场”行动,进一步汇聚优质绿色科技资源,精准匹配供需,推动生态龙岗建设。做好挂点企业服务工作,组织线下走访,协调解决企业问题和诉求,做到服务精准、指导具体,支持企业发展。

  (二)聚焦污染防治,打好从“单兵作战”到“兵团攻坚”的生态战役

  大气方面,推动环境管理与审批、执法等职能相结合,深化VOCs治理,聚焦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推进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升级。强化移动源管控,扩大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监管范围,深入推进NOx减排。运用智慧环保平台等手段,实现对建筑施工、道路、裸地扬尘的常态化、精细化监管。深化东莞、惠州区域协作,协同应对区域性臭氧污染过程。水方面,加强与区水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统筹调度职能,督促推进雨污分流全覆盖,结合河流水质监测数据进行预警分析,切实做好河流水质保障。督促各街道加大对涉水面源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与市水源办和各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土壤方面,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统筹推进全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定期开展关闭搬迁地块摸底排查,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督促地块责任主体对存在风险的优先监管地块采取污染管控措施。固废方面,强化龙岗区“无废城市”建设统筹管理,持续巩固与区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的联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

  (三)聚焦绿美建设,完成从“一时美”到“持久美”的生态蜕变

  “双碳”方面,一是持续深化近零碳排放区试点与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创建与管理工作。二是完善企业“碳画像”管理体系并深化结果应用,增强企业绿色转型内生动力。三是扎实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强化企业培训辅导。生态保护工作方面,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生态修复项目监督工作,依托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生物多样性科普。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系统开展龙岗2025年度“两山”建设指标测算、达标评估及成效评估,动态更新龙岗区2025年“两山”建设成效。更新完善“十四五”规划总结报告,不断将“十五五”规划充分与上级规划、相关平行子规划衔接,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加强污染减排任务统筹调度,力争完成市下达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十四五”减排收官工作。绿色宣教方面,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持续深化绿色创建,完善生态文明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聚焦基层治理,推动从“人海战术”到“数字孪生”的科学升级

  环境执法方面,深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强化非现场监管,大幅提升在线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应用效能。深化“差异化”监管和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多线合一”工作,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精准打击”。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与专项技能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新装备、发现新问题、办理新型案件的能力。全面落实分级分类与非现场检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服务高质量发展。风险防控方面,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销号管理,引导健全企业内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全面加强重点时段风险防范。环境信访方面,深化“所所交叉互评”“每周一议”等机制,建立信访跟班学习轮训机制,强化初信初访办理质量,推动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稳步提升,确保完成信访总量控制目标,维护环境信访形势整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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