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1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南山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全区各类国有资产总额(国有自然资源只统计实物量,暂不统计价值量)2,133.97亿元,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总额950.26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5.50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178.2亿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产业空间建设助力产业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加速建设南山智造(红花岭基地)项目;创新“国企代建+总部联建”项目管理模式,专业领航、有序推进3个联建项目建设;高标准推动高新区生物孵化器二期项目开发建设,已取得市政府用地批复。二是金融支持提升产业服务质效。积极发挥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和资本撬动作用,联动市、区引导基金,落实“20+8”产业集群工作部署;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布局,推进战新投一号基金、战新投汇融基金、小巨人基金投资,构建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服务体系。三是安居保障服务社会民生。积极推进桃里平山项目建设,深度融合“人才居住、金融创投、校友经济”特色功能。推进全区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山樾湾花园项目封顶入市;有序推动新业花园、前海加油站地块改建等项目。四是科技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天空地海”低空经济产业体系,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12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完成深圳数据交易所深圳南山区工作站专区建设,并上架多款数据可信共享空间、多维度康复综合服务平台、低空经济产业政策数据等产品。五是落实国有资产监管。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健全区引导基金、区属国有企业股权管理等相关制度,补充完善了引导基金相关管理主体职责、退出管理等内容,以及细化了区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层级审批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区引导基金管理和股权投资管理。六是践行社会责任。促进乡村振兴协同,推动“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安保服务守正拓新,高标准护航各类大型赛事和文体活动共计180余场;积极服务民生行业,促进文旅发展,搭建就业渠道、信用就医体系;促进绿色发展,推进多个能源标杆项目建设,贯彻落实深圳建设“超充之城”战略。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强化保后管理,加强风险管控。强化风险研判,控制风险敞口,建立健全风险指标预警体系,实施分散化风险策略,降低单一行业集中度,通过客户反担保、积极寻求再担保合作筑牢风险防控壁垒。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注重发挥指导、统筹和协调作用,组织落实各项制度,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是国有资产保障民生需求。“百校焕新”工程有序推进“社康新韵”行动促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提升;2024年新增分配山海逸居项目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羊台书苑预计2025年竣工。三是在建工程结转取得成效。出台《南山区在建工程结转移交工作指引(试行)》,组织全区55家预算单位超过150人开展三期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单位加快已完工移交在建工程的结转工作,专项督办城中村整治项目双算工作。四是有序推进物业确权工作。构建“5个1+N”体系,主动靠前服务,加强督帮报一体,实现专项任务“清单化”管理,以分级分类、逐个击破的策略予以销号,定期滚动更新确权成果。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加强空间规划引领。全面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与精准实施传导统筹推进北部、中部、南部重点区域协同发展与能级提升。二是建设生态文明高地,健全生态保护规划体系,完善“两山”基地制度建设,深化生态价值实践创新,创新生态产品市场化机制。三是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管控,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加强水资源问题整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纵深推进湿地保护。
三、落实上年度人大有关审议意见情况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南山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南山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审议意见及时转至各职能部门,经认真研究并合理吸收、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区属国企产业空间使用率,做好企业个性化服务;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持续强化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是加强金融类国企担保客群风险排查,增强抗风险能力。通过融资担保的方式,积极解决辖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优先选择风控体系完善的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持续推进和优化风险分担机制,强化全流程管控体系,分类实施风险管控。
三是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底数,提高政府物业资产确权登记率。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抽查调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分类推进有效提高物业确权率。
以上落实意见已于2025年7月份呈送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国资国企资源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二是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完成监事会改革,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三是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遵循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优化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健全更加精准灵活、规范高效的收入考核分配机制,突出价值创造导向,调动各层级区属国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重点强化对区属国企财务、投资、产权及“三重一大”等关键领域的动态精准智能监管,赋能企业提升治理与运营效率,推动形成“监管即服务、服务促发展”的新型国资治理模式。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进一步深化银担分险合作。扩大批量担保业务合作范围并提升业务占比,依托批量担保的“代偿上限”机制,有效控制实际风险敞口和不良率水平;与银行共建梯度担保机制,优化对科技型企业的担保分担比例;加强担保与基金、券商、再担保等机构合作,降低融资担保公司风险分担比例,提高抗风险能力。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控“入口”“出口”等关键环节,持续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置资产,厉行节约,严控租赁社会物业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程序后处置。二是加强资产调剂共享盘活利用。进一步强化“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理念,积极支持推进卫健系统、教育系统、城管系统等跨部门、跨级次的资产调剂和共建共享共用,推动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一是深化改革创新突破。推动“三区融合”的无界理念贯穿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全过程,推进数智化赋能自然资源管理;开发自然资源智能管理系统、审批调度系统等应用平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碳汇权益交易,推进陆域自然资源资产碳汇评估与交易研究,研究海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与交易路径。二是系统治理提质增效。以“整体自然资源资产”为核心管理对象,坚持“整体保护、集约利用”导向,通过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优化全域资源配置,重点推动用地、用林、用海三大要素协同保障。三是严守自然资源管理底线。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