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法治共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其纳入2025年度重点学习计划,与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重要文章,不断增强法治观念,以法治思维提升服务保障质效。
(二)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亲自撰写个人述法报告,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将法治履职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法报告,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参加诉讼案件庭审旁听1场次,现场接受法治教育。
(三)深化全员学法用法,提升专业素养。制定《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年轻干部专项学习教育计划》,将党纪教育与法律法规学习深度融合,通过组织观看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沉浸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汲取教训,强化廉洁自律和学法守法意识。依托“深i学”、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核心法规,精心组织年度学法考试,实现机关全员参考率、优秀率双100%。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运行制度保障
(一)健全内部治理机制,规范运行流程。全面梳理退役军人事务各领域工作实践,提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经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内部专属机构统一审查模式,明确审查范围、流程和责任,提升审查有效性和约束力。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5项内部管理制度,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根据局机构设置与职能调整安排,修改完善《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办法》《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直属各单位扎实有力推进所属财务采购制度修订,确保全局财务采购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平稳落地。
(二)优化领域政策供给,破解发展难题。聚焦政策空白点和服务需求点,制定《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百人讲师团”管理办法》等重大决策文件,填补领域制度短板。制定《支持军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系统推出项目发掘、基地培育、金融赋能、财税支持、生态营造等5大板块33条优待举措,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提供全流程政策支持。联合市财政局上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彰显党和国家对优抚群体的关心关爱。创新将军功荣誉转化为社会信用资产,联合深圳金融监管局推出“深军贷”,推出4个月即为223家军创企业授信5.67亿元、放款4.58亿元,为军创企业注入金融活水。
(三)强化文件动态清理,保障制度衔接。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定期清理+集中清理”长效机制,确保开展工作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无缝衔接。2025年度常态化开展增量文件审查1件,集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清理存量文件3件,均无需修订或废止。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逐项排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03件,其中审查增量文件53件,修改调整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文件20件;清理存量文件50件,无需废止或修改调整。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一)树牢依法决策理念,强化审查把关。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始终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前置必经程序,在重大改革、重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重要事项上报前,均由外聘法律顾问开展专项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同、信访答复等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查11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90余份;依法答复罗亚波等6件行政复议申请,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二)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扩大民主参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并公布《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对重大决策事项全面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充分吸纳公众和专业意见,及时完成备案登记,主动接受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三)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保障退役军人知情权。秉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理念,创新构建“机制优化+情感联结+数字赋能”三位一体安置服务体系,推动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质量、服务效能“双提升”。修订完善局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为,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树立诚信政府形象。
四、构建化解体系,提升矛盾纠纷治理效能
(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夯实权益保障。制定《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生诉求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民生诉求工单办理时限、办理程序、跟踪问责等,提升诉求办理质效。依托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90个法律咨询窗口,为退役军人提供涉军维权、法律援助服务。深化与司法机关协作,优化信息共享、联合回访机制,常态化联系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保障。与部队建立常态法律援助机制,为驻深部队官兵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二)创新基层化解模式,激活治理动能。依托退役军人四级服务体系和区级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对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资源,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有效疏导化解。依托全市810个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实现“老班长工作室”全覆盖,招募2018名老班长参与调解,打造44家“红星堡垒户”,常态开展拉家常、讲政策、解心结活动,涌现出潘名汉、徐戬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制定《关于加强退役军人社区(村)两委成员培育管理的实施办法》,推荐559名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两委”成员,其中111名担任“兵支书”,伊福建、徐敏金等一批“兵支书”成功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彰显退役军人基层治理价值。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姜祖林副局长参加履职报告评议会,我局获评优秀。以“12·4”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为军创企业开展投融资法律风险培训,编纂印发《军创企业投融资法律风险合规手册》60余份,首创“法律尽调自检手册”,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排雷避坑”、稳步前行。以“兵至如归”就业招聘、“鹏军大讲堂”等活动为契机,持续面向退役军人、随军家属、部队官兵宣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利用军休小区、纪念设施园区和服务中心宣传展板,制作分发宣传折页及英烈故事宣传手册,最大限度拓展宣传广度与深度。结合走访慰问、返乡欢迎、适应性培训等场景,为退役军人、红星志愿队伍、“深巴兵哥”大龄就业退役军人组织开展宪法知识专题展览、“拥军守法,与宪同行”等主题鲜明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28场次,推动退役军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行动自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对标先行示范更高要求,仍存在一定薄弱环节。一是系统性培训精准度不足,部分干部依法履职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二是我局没有行政执法事项,从执法层面提升实操能力较为欠缺;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够,覆盖范围和渗透力有待拓展。
六、下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对标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牢固树立依法履职观念。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完善“第一议题”学习机制,通过专题研讨、辅导授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加强干部法治能力培训。持续健全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培养机制,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加深法律知识储备,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三)持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健全专家论证库和风险评估机制,扩大退役军人、代表委员参与决策渠道。加强决策后评估和动态调整,及时纠正偏差,防范化解风险,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公信力。
(四)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深圳市烈士陵园打造成普法宣传点,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持续提升退役军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