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一体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执业,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卫健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二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5年龙华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核心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层层传导、任务级级落实。
三是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广东省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优秀率100%。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内容进行授课。创新学法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区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零距离”感受司法审判过程。落实主要负责人讲法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带动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要求,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扎实开展文件自查清理工作,确保行政行为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申请执业登记或备案的医疗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定期将医疗机构信息通报住建、消防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大力推行“免证办”和“免提交”,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广泛应用电子证照,有效减轻群众和企业办事负担。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信用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实行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
(三)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对符合条件案件作出免予处罚、减轻或从轻处罚决定。
二是深入推进涉企执法规范。组织开展“扫码入企”操作规范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流程,推动涉企检查透明化、规范化。在职业卫生监管领域,创新建立“小联合+大联合”工作机制,整合多部门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入企、综合检查、多项服务”。在托育机构和重点公共场所监管中,联动消防、市场监管、街道等部门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是创新行业监管形式。升级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线上预警-线上核查-线下督办”监管模式。在全市率先实现职业卫生监管数据系统对接,对用人单位完成线上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提升监管精准性。
(四)深化普法教育,营造浓厚尊法守法氛围
一是抓实系统内普法。聚焦提升医疗卫生行业依法执业水平,邀请疾控、公安、检察等领域专家,围绕依法执业、风险防控等专题为医疗机构授课。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常态化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为重点的法治学习,医护人员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二是开展社会公众普法。积极参与龙华“执”播节目录制,围绕“职业病防治”和“中医医疗机构监管”主题开展两期执法过程直播,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发放行政指导文书、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宣传和政策解读。
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依托已通过市级验收的龙华区卫生监督实训基地,成功承办全市第二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围绕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等重点,开展专项实操实训,面向卫生监督员、从业人员和市民开展常态化、互动式普法培训与体验。牵头成立龙华区医学会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并召开首届学术会议,搭建卫生健康领域法学研究、学术交流与实务探讨的专业平台,促进法治理论与监督实践深度融合。
二、下一步工作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上再深化。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增强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与广度,针对医护人员、行业管理者、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
(二)在规范执法化解争议上再发力。细化执法流程和标准,完善各领域执法工作指引。加强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健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化解机制,强化复议诉讼案件分析研判,针对共性问题及时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行政程序之中。
(三)在推行柔性执法方式上再创新。深化涉企执法“扫码入企”和检查备案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全面推行“执法+服务+普法”模式,强化行政指导、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运用,推动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在健全行业监管机制上再完善。保持打击非法行医、口腔、医疗美容乱象等高压态势。深化部门协同监管,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与预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