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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3-19 15:2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安排,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PM2.5浓度控制在17.3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第一,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三;310条河流优良水体河长占比提升到82.8%、再创历史最优,观澜河、坪山河获评广东省美丽河湖,深圳大亚湾入选全国美丽海湾。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力有为,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增8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领域。在国内首创“降碳贷”,上市发行全国首个碳资产证券化产品。区域合作交流走深走实,深港全年交流互访44次,深港界河深圳河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创有监测历史以来最佳水平;联合省生态环境厅主办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国角广东边会,向世界分享深圳绿色发展经验。改革创新亮点纷呈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健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等2项综合改革试点经验获全国推广。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方面,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实施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整治和扬尘污染长效治理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推行餐饮企业“红黄绿分区”管控,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例97%,达优率60.9%。水方面,坚持“六水”统筹,重点抓好深圳河湾、茅洲河、珠江口等6大攻坚行动,强力推进413项任务,深圳河、茅洲河汛期污染强度分别下降17%、29.2%,21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西部海域入海河流总氮同比下降12.8%。噪声方面,加快实施“宁静城市”建设规划,在全国率先将噪声防治纳入法定图则审批环节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象,精准开展噪声分类管控,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提升至96.2%。固废方面,深化“无废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大规模环保设备更新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构建,推动固体废物总利用处置能力达30.9万吨/日,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至45%,“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全省排名第一,3项经验获国家推广创新。生态方面,监督指导261个自然保护地疑似问题点位完成整改,在全国率先发布城市生物多样性评估指标体系,新发现三指线蕨和坝光水蕨等新物种,生物多样性家底不断增厚。

  (二)强化担当作为,以高水平保护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助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实现区域环评编制陆域范围全覆盖,近90%建设项目可豁免环评审批;建立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高效完成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等13个项目环评审批。培育壮大生态环保产业,推动“2024中国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大会暨环境上市公司论坛”首次落地深圳,组织环保企业组团参加国际展会,达成实质合作意向20项;举办18场“一带一路”乘风出海系列对接交流活动,推动2个项目纳入全球共享发展行动论坛第二届高级别会议成果清单。夯实社会发展稳定根基,对全市266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圆满完成广东省第十二次核事故应急演习,演练效果被国家评估组评定为优秀等次。严格落实“一周一议”制度,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信访化解,民生诉求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99.99%,安全稳定形势平稳可控。

  (强化整体统筹,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出台进一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若干措施,发布全国首个市级适应气候变化中长期规划,推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指数,率先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建立健全“强制+自愿”碳市场体系,新增118家重点排放单位,推动碳市场管控范围拓展至商超、酒店及高校;引入碳交易与绿电交易衔接机制,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超1亿吨、成交额突破24亿元,碳市场配额年度流转率居全国试点第一;发布2份碳普惠方法学,签发超17万吨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稳步推进强制性市场与自愿性市场有机组合。持续深化低碳试点示范,打造四批次共113个近零碳试点项目,落地全国首单气候友好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出台全国首个气候投融资地方标准,推动大鹏龙岐湾片区EOD项目入选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辖区尺度温室气体高精度监测全覆盖。

  (强化示范引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纵深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围绕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等3方面谋划实施36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2项综合改革第二批授权清单事项。健全环境标准体系,推动19项地方标准获批立项,发布全国首个环责险风险防控服务地方标准,“创新绿美生态建设全链条立法保护机制”获得全省推广。加速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推动水、大气、固废等7个方面技术纳入全市科技重大专项布局,9项新技术、新应用获省级环保科学技术奖,2项科研成果获部级环保科学技术奖。区域合作交流走深走实与香港、东莞、惠州签署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协同香港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协调香港持续降低石湖墟污水处理厂总磷,香港侧梧桐河总磷均值同比降低50%;组织编制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首次邀请香港、东莞、惠州等兄弟城市共同在深圳举办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一)持续打造高品质生态环境。大气方面,坚持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协同推动臭氧等多污染物治理,系统开展工业VOCs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扬尘长效管控、不利天气应对等四大专项行动。水方面,以深圳湾水质提升为重点,深入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集中力量整治降雨溢流污染问题。噪声方面,深入推进“宁静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固废方面,重点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系统构建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生态方面,开展陆域生态调查评估和生态保护红线年度成效评估,编制新一轮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督察整改方面,制定实施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推动交办案件全面办结。

  (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常态化编制市区两级温室气体清单,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及核算体系。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碳减排,推动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运用碳市场、碳普惠、气候投融资等市场化手段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开展非银行业态碳金融创新应用。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持续深化企业碳账户在银行端的应用场景,扩大“降碳贷”批量应用,探索创新企业碳账户评级在财政资金“低碳门槛”制度的应用。

  (三)更加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发布《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跟踪评估,重点指导各区加快开展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的区域环评工作。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深入开展第三批工业集聚区环境治理,优化拓展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申报范围,支持制造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组织环保企业组团参加各类环保展会,持续开展“一带一路”乘风出海系列活动,全方位培育壮大环保产业。夯实安全稳定的社会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治本攻坚行动,持续提升民生诉求质效,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四)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重点推动36项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改革举措落地落实,跟踪落实综合改革第二批授权清单事项。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高标准落实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条例、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立法计划,发布施工噪声智能管控、区域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技术导则等地方标准。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系统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加快推进产学研融通创新。拓展生态环保合作交流,重点推进10项深港环保合作任务,推动深港共保共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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