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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办函〔2019〕192号
李咏霞、陈家发、杨乐、杨瑞、刘建琪、陈春生、吴滨、黄翔、黄振辉、肖莉珍、周翠敏、奚蓉、刘波代表:
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公众微信号的建议》(第20190151号)收悉。对《建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厅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积极办理落实。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对推动我市政务新媒体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建议》分析了我市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客观地反映了我市政务新媒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组建后台营运队伍、提高原创信息质量、增强互动功能等建议,与国家、省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部署非常契合,对推动我市政务新媒体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的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粤办函〔2019〕90号)等文件,对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加强集约整合、统一平台管理、强化内容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等要求,并首次将政务新媒体纳入量化考核,为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明确了发展方向,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的监管指引。
(一)关于加强统一管理的建议。我市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工作,认真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为切实加强统筹领导、注重统一管理、强化协调配合,我市成立了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同时,我市建立了市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从单项否决、信息内容、集约整合、监督管理等四个考核指标入手,通过扣分明确规范,通过赋分量化标准,为政务新媒体发展树立起风向标。下一步,我市将制定出台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统筹推动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关于对部门微信公众号进行整合的建议。根据国家、省里要求,我市于2019年5月召开了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大会,提出关停、清理的刚性要求,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清理整合。对存在不发声、乱发声、更新慢、“不务正业”、自说自话、回复敷衍了事、功能无法使用、甚至“不当言论、雷人雷语”等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及时进行整改,运维能力差的立即关停。据统计,2018年全市政务新媒体1889个,其中政务微博384个,政务微信公众号1357个,移动客户端72个,其他政务新媒体76个。经过整合关停后,目前全市仅保留259个,其中政务微博59个,政务微信公众号100个,移动客户端7个,其他政务新媒体93个,对于拟关停、迁移、集约的政务新媒体,各区(新区)、各部门正在按流程推进。下一步,我市将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一步进行清理整合,推动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
(三)关于每个部门限定一个公众号的建议。目前,我市正在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等流程。开设方面,明确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建设一个移动客户端,将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集成到一个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市直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开设政务新媒体,区直部门和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须经市政府办公厅审批同意,并于开设3日内通过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变更方面,明确政务新媒体的变更(主办单位因有关信息变化需对所在第三方平台的信息进行修改变更)、关停(停止更新并在第三方平台作出说明)、注销(在第三方平台对账号及发布的所有历史信息进行删除),需在生效后3日内通过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进行备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政务新媒体开展重点抽查监测,对开设有多个账号或移动客户端的单位加强指导监督,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打造一批优质精品政务新媒体账号和移动客户端。
三、关于组建具有一定新媒介素质和业务后台营运队伍的建议
鉴于政务新媒体是专业化政务传播平台,目前我市正在组建一支政务新媒体的专门队伍,负责日常信息发布审核和技术运维等工作。同时,将整合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相关资源,理顺内部管理机制,落实经费保障,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到位,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新媒体专业化水平。
四、关于提高公众号原创信息质量和增强互动功能的建议
目前,政务新媒体已经成为政府与公众互动的重要平台,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和政民互动,对发布政务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关于提高公众号原创信息质量的建议。根据国家、省里要求,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涉市政府相关政务活动的报道应采用统一发布的通稿;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图片或视频信息。针对《建议》提出的关于提高公众号原创信息质量的建议,目前我市正在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布审核制度建设,要求各区(新区)、各部门主办的政务新媒体要始终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在不同平台发布的信息应保持一致性和准确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内容质量,努力打造可读性强、阅读量高、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的政务新媒体产品。
(二)关于增强互动功能的建议。各区(新区)、各部门注重完善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强化互动交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发布解读方面,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移动端传播的解读产品,积极运用视频、直播、图解、数说、问答、弹幕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呈现方式,通过政务新媒体进行发布,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办事服务方面,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全市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将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建设,实现用户统一、数据同源、业务协同,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避免重复建设,防止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同时充分依托“粤省事”、“i深圳”等平台强化政务便民服务,提升平台服务事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优化平台已上线服务事项业务流程。咨询交流方面,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善和使用统一、权威、全面的咨询答问库,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不断提升答问效率和互动质量,让群众感受到政府的用心,让政府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不断完善互动服务,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感谢代表们对我市政务新媒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8日
(联系人:龚君君,联系电话:8812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