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207-0051宗地位于南山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范围详见附件),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6〕8010号)及第一补充协议书,并取得地字第440305202200047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土地合同条款及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该宗地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拟变更内容
(一)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6〕8010号)第十条第二款中的“在满足城市控制要求前提下,DU03-04、DU03-05的建设规模可在两个地块间适当转移,原则不超过总建设规模的10%”,变更为“在满足城市控制要求前提下,DU03-04、DU03-05的建设规模可在两个地块间适当转移,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
(二)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DU03-04、DU03-05的建设规模可在两个地块适当转移的比例,原则不超过总建设规模的10%”,变更为“DU03-04、DU03-05的建设规模可在两个地块适当转移的比例,原则不超过总建设规模的30%”。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展厅
地址: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18号沙河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20个自然日,自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27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7月2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土委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关于T207-0051宗地土地出让合同及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T207-0051宗地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