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二期项目拟选址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片区,位于西丽水库以东,资本市场学院以北,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11117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上述项目属于允许进入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的项目范畴。现根据上述规定,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批准前,应在深圳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经核,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二期项目拟用地中约有104998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水库以东,资本市场学院以北。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3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8月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二期项目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26970039。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二期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