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9日至6月24日,七届区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十五组)对区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整改。区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再次传达《关于对区残联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区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等,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各党组成员分头召集分管部门负责人,逐条逐项认真分析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研究整改方案,列出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区残联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五方面十九个问题及四条建议,进一步梳理和细化,形成了《罗湖区残联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并印发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按时高质量整改落实。7月30日区残联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巡察反馈情况,并先后6次召开党组扩大会、班子会议和整改工作专题会等,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巡察整改期间,区残联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修订完善区残联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完善科学决策、监督议事、作风建设和学习提升等4个长效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要求,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不深入,党内政治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开展专题学习会,分别学习“两个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重要内容,重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0年7月以来,区残联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5场次,不断提升班子政治站位,持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问题查摆并自我剖析,共提出6条意见建议,达到红脸出汗、确实整改提升的目的。三是每周一固定开展残联理论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相关最新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关于未对《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政策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培训,8月31日区残联组织80多名残联工作人员对上述政策文件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区残联与区慢性病防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康复分院合作,合计印刷1万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宣传小册子,现已全部发放到各社区工作站,方便群众取阅,了解残疾预防工作。关于“针对贫困残疾人研究扶贫对策较少”、存在简单的“送钱送物办好事”问题,一是与区民政局沟通,再次核准持证贫困残疾人底数,并定期每月梳理残疾人死亡、迁出等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帮扶。二是落实“一月一走访”活动,建立完善与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沟通联络制度,及时响应残疾人实际需求。三是依托罗湖政府在线、新时代新罗湖和市残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助残意识,提倡鼓励社会公众理解、帮助残疾人,营造让残疾人更有安全感、幸福感的社会环境。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成立区残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召开专题学习会。目前已召开3场次意识形态学习会,学习强化最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讨论,强化学习效果。三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党组会、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均有意识形态学习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方面常态化学习教育和宣传动员。
4.针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助力残疾人复工复产成效不足问题。一是开展残疾人服务机构复工复产培训工作,并为8家服务机构提供疫情防控物资。二是向3家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开展线上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同时大力扶持服务机构。三是积极向区政府提出申请,争取区财政部门支持,为符合条件的3家服务机构提供资金补贴。四是严格按照市残联《关于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全面恢复服务秩序的通知》精神,从2020年6月2日起,对辖区所有的定点服务机构进行不定期的备案检查并指导他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复工复产的7项准备工作。截至8月31日,所有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已正常营业。
关于宣传缺少互动反馈问题。一是完善宣传机制,设计制作“深圳市残联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保险温馨提示”文档,将温馨提示发至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的QQ、微信工作群中,要求各专职委员将政策传达给所在辖区残疾人。二是组织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开展了4场专题培训,充分宣传残疾人各项政策并要求传达到辖区残疾人,确保所有残疾人均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
关于统筹责任缺失,残工委成员单位没有重新设置问题。区残联一是积极发挥统筹职能,根据市残工委成员单位的组成及职责分工,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已调整27家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名单。二是及时召开残工委会议。已于2020年7月9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区残工委会议,审议通过无障碍城区发展规划,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三是严格按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要求,完善区残工委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残工委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责优势,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5.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积极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区残联党组议事规则。二是针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问题,已完善区残联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于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议题,均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2020年7月起,20万元以上的支出均通过了区残联党组会审议决策。三是针对党组议事决策记录不完整问题,已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人事任免的会议记录,并安排该同志向区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学习,就干部任免相关程序、会议记录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熟悉掌握,确保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记录会议情况。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6.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谨问题。一是针对未定期召开“三会一课”问题。已召开专题学习会,再次学习“三会一课”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2020年7月以来,共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3场次。二是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等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要求,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真正达到整改提升的目的。三是针对遵守组织生活纪律不够严格问题。已组织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掌握党内组织生活有关规定。四是针对学习记录过于简单的问题,已安排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区直机关工委专题学习,熟悉党务工作各项规定,规范会议记录,确保党建记录完善。
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组织单位人事干部加强学习《罗湖区科级以下干部任免管理办法(试行)》,积极与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沟通,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根据权限严格开展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并严格按要求报送相关备案材料。
8.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于未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两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召开专题学习会,再次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重申因私出国境纪律要求。二是完善区残联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好登记审批管理规定,杜绝出现问题隐患。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实,纪律建设有待加强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9.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于9月21日召开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对区残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二是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制定了区残联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安排,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0.对于谈心谈话工作不经常问题。一是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完善《罗湖区残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谈话内容、谈话方式、严格谈话记录等,提高谈话质量,确保通过红脸出汗、拉耳扯袖等方式,提醒干部职工加强廉洁自律规范谈话提醒工作,持续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二是指定了专人负责谈心谈话工作记录,根据谈话情况定期安排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确保谈心谈话取得实效。
11.针对廉政教育措施不到位问题。一是在区残联支部党员大会、在编干部工作会议上,专题研究及反思个别党纪政纪处分案例,研究落实区残联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事宜。二是结合区残联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对上述案件及区内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了警示教育,确保廉政教育层层传导到位。
12.针对岗位责任监督制约存在较大风险问题。一是针对残服中心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岗位均无在编人员,人岗权责不符问题,区残联已于7月6日调整了残服中心中层干部,目前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岗位均由在编人员担任。二是针对残服中心主任岗位人员长期不交流,廉政风险较大问题,已积极向区委组织部汇报和反馈巡察有关意见,加大对中心监管力度,按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筑牢廉政根基。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3.针对发放专职委员通讯费、交通补助等费用等问题,自2019年1月起至今,区残服中心已停止发放专职委员通讯费、机动轮椅车交通补助、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队等补助。针对向残疾人服务机构发放慰问金问题,已取消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现金慰问,而改为其他形式的关心和支持工作,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推进残疾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4.针对履职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关于制度挂在墙上不执行问题。区残联已按照《深圳市残疾人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争取各街道支持,由街道残联相关负责人担任职康中心负责人。关于开展残疾人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在残疾人服务机构复工复产后,区残联工作人员与各残疾人服务机构建立复工复产微信工作群,随时随地答复和协助解决服务机构的困难,指导开展残疾人服务工作。二是每月至少一次不定期到各服务机构开展工作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监督整改。截至目前,共督导和检查服务机构24次。三是制定《罗湖区残疾人康复机构回访制度》并于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现场调查康复对象对康复机构的满意度,及时完成《康复机构季度回访报告》,明确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积极跟踪进展与结果。
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区残联制定了办公场所无障碍设施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划》完成整改。区残联办公场所大楼入口处的盲道、无障碍通道及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均已施工完善,在电梯安装语音播报设备、低位按钮、张贴无障碍知识宣传海报,并在六楼残联办公场所增设了无障碍洗手间,更好地满足残疾人需求;区残服中心通过对办公场所开展无障碍设施测评,与食出报关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及业委会沟通协调,已完成电梯语音播报设备安装和便利盲道、无障碍通道等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前来办事。
15.针对公车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区残联党组于9月21日召开专题学习会,再次传达学习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二是严格申请、审批等流程,并做好使用登记,规范管理。
(五)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较高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6.针对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罗湖区残联采购管理制度》,要求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严格按要求开展自行采购工作。二是组织各部门业务经办人开展专题学习,确保自行采购工作依规开展、执行到位。三是严格监管,严格查验采购商家资质,按照采购制度相关规定落实。
17.针对财务报销资料审核不严格问题。一是已组织专题学习,各部门经办人员全面学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规范报账手续。二是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完善报账附件的相关要求,要求财务人员对报销审核严格把关,将工作落到实处。
18.针对合同支付把关不严谨问题。一是结合区残联每周一学习会,组织各业务部门专题学习《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改革制度汇编》,提升各部门合同审核把关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每份合同均提交法律顾问审核,严格合同支付程序。三是加强合同流程管理,每月固定清查合同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9.针对物业管理有漏洞问题。一是经多次沟通,深圳市职康残疾人服务中心已于2020年8月退租,该场地收回,用于东晓街道残疾人职康中心服务场所。二是根据《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区残联积极与区物业办沟通,将自有物业和出租物业分别移交区物业办管理,杜绝出现问题隐患。三是已按区政府要求,落实莲塘大楼物业移交相关工作,并争取在区城市更新项目中规划残疾人服务场地,解决残疾人服务场地紧缺问题。
三、强化责任,持续落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区残联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真抓实干,完善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残疾人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执行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扎实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聚焦残联主责主业,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和培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精神,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残疾人事业发展,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开创残联工作新局面。
(三)聚焦“双区驱动”,全面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面落实政治巡察新要求,聚焦新形势下“双区驱动”新要求,结合残联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新时期残疾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统一残联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凝心聚力,切实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辖区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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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罗湖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