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 重大政策决策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筹设深圳市鹏达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批复

信息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1-18 15:4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同育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筹设深圳市鹏达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设深圳市鹏达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市鹏达高级中学),学校性质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层次为普通高中(全日制),办学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德社区浪背村第六工业区32号。

  二、学校应依法进行筹设,筹设期间,不可招生办学。筹设完成,达到我市民办普通高中设置标准,请依法向我局申请正式设立。

  三、筹设期不超过三年。超过三年后,应重新申报。

  此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6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