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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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LA-2017-0030号)内容公开展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0-16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A908-0813宗地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环观南路与澜清二路交汇处东侧,用地单位为深圳市三一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LA-2017-0030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将备注“本地块建筑海拔高度不超过195米,且建筑高度需满足观澜导航台及直升机场航空限高的相关要求”调整为“本地块建筑高度需满足深圳市航空限高要求。”

  (二)将备注“06-12-01和06-12-03地块西侧部分用地位于轨道22号线的规划控制区,应按照要求予以控制,须按深规土许〔2016〕310号文执行”调整为“该地块进入“深广中轴城际”“22号线推荐方案”规划控制区【8386.57】平方米,该【8386.57】平方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请深圳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及“该地块进入“深广中轴城际”“18、22号线联络线”“18号线”“22号线推荐方案”规划控制预警区【35530.2】平方米,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禁止侵入“深广中轴城际”“18、22号线联络线”“18号线”“22号线推荐方案”规划控制区。请深圳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三)将备注“本地块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调整为“本地块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需根据项目特点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设施。”

  二、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2.项目现场

  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环观南路与澜清二路交汇处东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5日止。

  四、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审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335722

  联系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406室

  附件:项目用地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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