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深圳市水务局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0433-2018)、《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DB4403/T 34-2019)等技术规范,组织编制了《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业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指引(试行)》。现将指引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南山区水务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