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9年3月11日至4月30日,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电网北环110kV架空线改造入地电缆隧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北环电缆隧道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根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发现问题,就北环电缆隧道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总包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个别前期工作成果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提交,未见合同双方对成果提交日期顺延的书面沟通记录。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未及时对延期责任进行确认,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等问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整改:
一、基本情况
为迅速推进本项目,按照快速推进原则,参照一般道路工程进度安排,原市规划国土委与市规划院签订的前期工作(总承包)合同中,考虑到本工程是深圳市第一条在既有复杂建成区条件下建设的地下电缆隧道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将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故在合同第四条工作进度中明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在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原市规划国土委一直与前期工作总包单位一起同各审批部门、参建单位进行了多次沟通并竭力推进相关工作,但由于项目的创新性以及既有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要求,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各种新的客观情况,导致实际进度滞后于原合同约定的进度。
二、整改情况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刻认识到,存在监管方面的不足。十分重视审计报告中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的问题。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并于2019年9月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在日后工作中对合同的管理执行予以重视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