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社函〔2013〕1304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组织人事局、社会建设局,全市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2 月 11 日,我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荣健水果批发市场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中央、省、市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市安委办对事故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部门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认真部署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和集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防止人力资源市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市场的安全防范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要认真吸取光明新区“12·11”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切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机制,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固化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立足防范,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人力资源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力资源市场的安全稳定。
二、及时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规定,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到岗,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工作要求,立即对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通风设备、卫生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空档、不存侥幸,对通道不畅、标识不清、消防器材过期老化、电线短路等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此外,开展现场招聘、委托招聘、人才培训等服务或举办人才交流会、场所人员密集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要加强场所内的动态管控,严密注意控制进场人员,避免人员过量集中,要保持场内的良好秩序和卫生环境,如发生突发事故,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三、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我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各级部门针对本辖区人力资源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落实,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把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明显问题作为排查重点,对经营场所人员较为密集的中介机构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单位,要立即强力督促整改,对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存在事故隐患的,以及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的中介机构,要坚决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此外,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标语、资料、微博、网站等形式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并结合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为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及时总结,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市安委会、市消防委员会有关加强信息报送的要求,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情况信息报送工作。请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于12 月23日前向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自查报告(龙岗、宝安和坪山、光明、龙华、大鹏新区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向所在区的主管部门报送,其他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报送)。请各区人力资源局和新区组织人事局(社会建设局)于12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报送安全检查的阶段工作情况。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