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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坝光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及一期建设区工程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4-11-28 18:5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大鹏新区坝光片区是深圳国际生物谷开发的启动区,其开发建设工作为我市重点工作之一。坝光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及一期建设区工程地块位于葵涌办事处坝光社区。经核查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坝光片区基础设施及一期建设区工程项目内,399219平方米规划为有条件建设区。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试行)》规定,位于有条件建设区的地块需要编制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目前我局已按规定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坝光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及一期建设区工程)》。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使用方案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面积399219平方米,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园地和其他土地,全部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

  二、调出地块面积399219平方米,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为城乡建设用地,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未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未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

  四、本方案已通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查,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4日)。具体公告网站和地址如下: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二)现场

  1.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一楼大厅(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大鹏新区管委会行政服务大厅(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

  特此公告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25355975 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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