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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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08-02、08-04地块调整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5-05-01 16:2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委托编制的《大运新城安置小区详细蓝图》,已经2010年10月26日召开的市规划国土委第71次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但尚未完善法定图则修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大运新城安置小区详细蓝图》对[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08-02、08-04地块配套设施的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08-02和08-04地块位于龙城街道大运新城北区,如意路以北,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其中08-02地块用地面积37286平方米,容积率3.2,要求配建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和公共厕所;08-04地块用地面积23960平方米,容积率3.2,未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08-02地块要求配建配套设施由“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和公共厕所”调整为“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点”;08-04地块增加配建“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点”。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黄阁路

  (四)项目现场 地址:龙城街道白湖路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 2015年5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28905795 传真: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08-02、08-04地块调整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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