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8-11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我局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规划调整方案共涉及[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8-11等四个地块及规划科研路和勤知路。其中,08-11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用地面积16143平方米,容积率2.5,备注“规划”;08-13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用地面积1793平方米,容积率2.5,备注“规划”;08-14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用地面积10032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08-15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用地面积12039平方米,备注“依据政府批件”;科研路和勤知路为规划市政支路,红线宽度12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优化[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8-11、08-13、08-14、08-15地块等用地布局,取消东西向勤知路,调整科研路走向,向北延伸至笃学路。将上述四个地块优化调整为南北两个地块,其中,南地块:地块编号08-11,用地面积24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配套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地块内北侧设置9米宽公共通道(可结合建筑方案布局采用地下或二层立体设置方案),保证24小时对公众开放”;北地块:地块编号08-15,用地面积1842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配套110KV变电站,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地址: 南山区丽山路与学苑路交汇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幽兰路与笃学路交汇处东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9月10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7年9月1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XX城市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
2017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