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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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实施环保顾问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光明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8-08-16 17:5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办事处,新区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经济服务局:

  为全面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放管服”及“深圳90”改革,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我局从8月1日起实施“环保顾问”制度,引进专业环保咨询机构,免费为辖区个人、企业、社区、工业园区及一切需要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所有主体提供项目选址环保要求查询、环保政策咨询、环保技术咨询等环保相关业务一条龙服务。环保顾问通过行政服务大厅驻点、电话咨询等方式提供服务,也可根据各办事处、社区、园区的需求,定期驻点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请各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告知管辖范围内的社区、园区、企业、物业等主体,引导各类环保主体就近选择上门咨询服务或电话咨询服务。通过推行环保顾问制度,减少企业环保问题,降低运营成本。具体事宜如下:

  环保顾问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45

  办公地点1: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27402234,手机(微信):19928843234

  办公地点2: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27155034,手机(微信):1992539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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