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 重大政策决策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我所经核查,现有一批驾驶人因吸毒将依法被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通过网上深圳交警网站予以提前告知,请该批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西丽车管所办理注销业务,逾期未办理我所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公告作废。
附件:因吸毒须注销驾驶证公告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车辆管理所
2018年12月12日
因吸毒须注销驾驶证公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