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配套灰渣综合利用及处置场选址用地(以下简称项目用地)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四方埔社区,面积为279267.36平方米,经核《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全部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须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方可办理该建设用地方案图等后续用地手续。考虑到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龙岗区2018 年可供调剂的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等因素影响,对该项目不符合土规用地进行分批调整,本次一期调整面积为179953.45平方米。我局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配套灰渣综合利用及处置场一期),现方案已于2019年3月4日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2019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批通过。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调入地块共1块,位于坪地街道四方埔社区,面积179953.45平方米,在土地管制分区中为有条件建设区。经核查深圳市201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入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8325.05平方米(解释说明:经实地调研,该部分用地为部分临时堆砌场及部分永久建筑,已去函区土地监察大队配合拆除),农用地(168440.30平方米,未利用地3188.10平方米。调入地块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经实地调研,调入地块现状主要为山林地、坑塘水面、临时堆砌场及少量道路和永久建筑。根据《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调入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林地。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
二、调出地块共2块,面积共179953.45平方米,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布新社区。调出地块01土地利用现状用途为农用地145478.69平方米和未利用地715.34平方米;调出地块02土地利用现状用途全部为农用地。根据《[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和《[龙歧湾-水头地区]法定图则》,调出地块01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和公共绿地;根据《[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调出地块02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调出地块调整为非建设用地与图则用地功能无冲突。用地情况:经核查深圳市征转地情况、历年农用地转用方案以及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调出地块01、02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未见出让手续。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从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面积179953.45平方米,从允许建设区调出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79953.45平方米,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龙岗片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附件。
四、公告期为7天(2019年3月21日-2019年3月27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网站和地址浏览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http://pl.sz.gov.cn )
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坪地街道办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347号
4.四方埔社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西湖塘街6号
5.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10号
6.大鹏街道办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
7.布新社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布新社区布新路33号
附件: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前)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
3.调出地块0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前)
4.调出地块0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前)
5.调出地块0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
6.调出地块0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3月21日
(联系人:旷工, 联系电话:28906941; 传真:2891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