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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
光明区财政局
2019年6月26日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