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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深圳实验学校-交换机项目质疑事项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19-07-18 17:0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府购质疑复函〔2019〕17号

深圳市讯领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我中心收到你司提交的《关于深圳实验学校-交换机项目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深圳实验学校-交换机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9192705)有关问题,我中心已转至采购人(深圳实验学校)进行核查,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1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项目竞价需求第2项“48口交换机”技术参数要求“最大功耗≤40W”,深圳市时代尖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尖端公司)竞价应答文件《技术规格响应表》该项“48口交换机(新华三LS-5120V2-52P-LI)”应答技术参数响应为“最大功率≤40W”,偏离情况响应为“无偏离”。经查厂家新华三官网(http://www.h3c.com/cn/Products___Technology/Products/Switches/Park_switch/S5120/S5120V2-LI/),该型号产品的最大功率为41W,与时代尖端公司“最大功率≤40W”竞价响应不一致,时代尖端公司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不符合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根据竞价公告第六点“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第6条“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6.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技术要求”的要求,时代尖端公司竞价应答文件属于未实质性响应,应作竞价无效处理。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经核,采购人认为,经与时代尖端公司沟通,时代尖端公司确认其应答的该项技术参数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不符,接受竞价结果无效处理。采购人对时代尖端公司所投产品的该项技术参数进行了核查,确认时代尖端公司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为负偏离,具体见网页链接:http://www.h3c.com/cn/Products___Technology/Products/Switches/Park_switch/S5120/S5120V2-LI/。

  根据竞价公告第六点“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第6条“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6.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技术要求”的要求,时代尖端公司竞价应答文件属于未实质性响应。

  综上,你司质疑成立。项目有关情况请关注我中心网站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你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你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

  此复。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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