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2〕12号)及《深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深教〔2023〕14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龙华区以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核结果予以公告。
其中:深圳市龙华区大狮人才培训中心、深圳市龙华区伴我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金学成教育培训中心、深圳市龙华区果冉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乐思拓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世纪晓教育培训中心、深圳市龙华区金博士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期满申请延续,审核通过,予以延续;深圳市龙华区东方培训中心、深圳市龙华区深加速教育培训中心、深圳市龙华区悠山美地翔翎培训中心、深圳市龙华区学思教育培训中心、深圳市龙华区恒远教育培训中心、深圳市龙华区金圆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中设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继教圆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华师科教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忠盛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忠盛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场地已无实际经营,办学许可证失效。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