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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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跨境车辆驾驶员“刷脸”智能通关便利措施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口岸办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01 20:4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持续创新通关查验模式,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批准,在深圳湾口岸实施跨境车辆驾驶员“刷脸”智能通关便利措施。现公告如下:

  自2026年7月1日起,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多次有效逗留、探亲、商务、人才、其他类赴港签注的内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非中国籍)、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已在边检机关办理粤港澳跨境车辆准驾批文信息备案且同意边检机关采集核验其面相、指纹等信息的,驾驶车辆经深圳湾口岸出入境时,可选择使用边检现场跨境车辆驾驶员“刷脸”智能通道通行,无需出示实体出入境证件。持其他类型出入境证件的跨境车辆驾驶员,仍需持用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

  所有往来内地和港澳地区的出入境人员应依法随身携带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如遇问题可以通过12367服务热线咨询。特此公告。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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