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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0日
附件: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管理工作指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