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会议精神,根据南山区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南山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2025年区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总规模为82亿元。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区政府于9月、12月两次对政府投资计划开展调整工作,调整后2025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总规模为102.9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28亿元,政府性基金2亿元,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4亿元,政府专项债23.31亿元。全年完成支付102.24亿元,支付率99.3%。
二、2026年计划安排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围绕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做好规划计划统筹衔接,围绕全面建设全球一流现代化创新城区目标愿景,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坚决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深圳实践中走在最前列。
(二)安排原则
——坚持投资价值导向转变。推动投资价值导向由“投资于物”转变为“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一体考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需求,精准发力教育、医疗、文体、综合整治等民生领域投资,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动民生服务更加多元均衡和富有温度质感,不断丰富“民生七优”内涵外延,以高效能治理实现高品质生活。
——坚持与规划有效衔接。推动投资谋划方式由“需求触发”转变为“规划引领”,结合国家、省市政策和文件要求,围绕区域发展、社会治理等领域谋划一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带动作用较强的重点项目。对于列入“十五五”规划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支持。
——坚持与绩效和进度充分衔接。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做好评价成果应用,将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评价结果与资金计划安排和调整挂钩,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动态调整资金计划,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坚持与多渠道资金衔接。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探索和谋划更多符合条件的政府和社会合作项目,做好不同类型资金的有效衔接,合理配置财政性资金。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2026年,拟安排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100亿元,项目共452个。其中专项债11亿元,政府性基金5亿,上级转移支付0.9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83.09亿元。
(四)项目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A、B、C分类管理制度,2026年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拟安排452个,涉及总投资约219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0亿元。具体如下:
——A类项目。指年度续建和已完成概算审批流程并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建项目。共安排项目323个,占项目总数71.46%,年度计划投资约73.6亿元,投资占比73.6%,其中续建项目246个,年度计划投资约60.41亿元,投资占比60.41%;新建项目77个,年度计划投资约13.19亿元,投资占比13.19%.
—— B类项目。指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批程序的项目,共安排78个,占项目总数17.26%,年度计划投资约5.37亿元,投资占比5.37%。其中B类新建54个,年度计划投资约5.31亿元,投资占比5.31%,B类前期24个,年度计划投资为0.05亿元,投资占比0.05%。
——C类项目。指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且需要做可研的项目,共安排项目45个,占项目总数9.95%,年度计划投资约1.32亿元,投资占比1.32%。
B类、C类前期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及资金需求,在预留调节资金里安排项目经费。
——预留调节资金。2026年拟安排“前期费用”“项目建设调节”专项资金、“工程结(决)算资”专项资金共计19.7亿元,投资占比19.7%,共安排项目6个,占项目总数1.33%,其中“前期费用”0.7亿元,“项目建设调节”专项资金12.47亿元,“工程结(决)算资”专项资金5.5亿元,202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付息支出0.75亿元,202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费用支出0.03亿元,质保金0.15亿元。
(五)投资领域
2026年,区本级政府投资投向民生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产业创新、公共服务五大领域。
——民生保障领域。拟投入约37.61亿元,项目198个。推进同安学校、鼎太南片区学校、兴海学校等项目建设,高品质推进学有优教;推进南山区人民医院旧住院楼改造、南山区中医院等项目实施,加快南山区妇幼保健院同乐北新址(一期)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健康南山”建设;加快深圳歌剧院北区、东晋遗址博物馆、大沙河文体中心改造等项目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麻磡老瓦房片区综合整治公共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快实施,不断优化居住品质;加快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度,推进福利中心三期建成投产,构建老年友好型社区。
——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拟投入23.35亿元,项目143个。加快大沙河110kV及以上高压架空线落地改造(二期塘朗变电站以北)工程、南山区创新大道综合提升等工程进度,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加快南山区低空协同感知系统试验点、南山区一类视频监控补点、南山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等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家园典范。
——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拟投入约11.1亿元,项目56个。加快推进珠江口流域市政排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大沙河流域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白石洲外围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实施,促进生态文明与城市发展和谐共生;加快大学城绿道南山段、蛇口音乐山公园、内伶仃岛保护共建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打造山海连城绿美南山生态格局。
——产业创新领域。拟投入约5.55亿元,项目11个。加快推进南山集成电路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南山区科技创新中心工程(留仙洞六街坊)等重点工程管理尽快完工投产,推动羊台书苑、南山智园崇文园区商业及产业配套空间改造等项目尽快开展结决算工作,打造高品质产业园区。
——公共服务领域。拟投入2.68亿元,项目38个。加快推进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南山公安分局原蛇口边防工作站旧营房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严格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优化审批程序。规范项目前期决策,充分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开展项目空间论证,加快用林、用地、征地拆迁等项目开工前各项工作推进进度;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定期通报前期工作滞后项目,对于未按照规定时限要求申报的项目按程序清理出项目储备库;强化建设实施管理,强化投资刚性约束,严管设计变更,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加大项目协调力度,对重点投资项目,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利用并联审批服务专班协调解决堵点难点。加强项目收官阶段管理,常态化开展“双算”工作督促和监管,推动双算工作“抓住一批、通报一批、落实一批”;加强项目后评价管理,对已完成项目目标、效益、作用和影响等进行系统客观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开展项目验收,推动项目闭环管理。
(二)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政策要求
坚持政府投资项目经济实用、集约高效、厉行节约原则,坚持建设标准管控,从严从紧审查审批,强化项目审核和择优推进,坚决杜绝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更好适应当前财政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水平。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保障建设资金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等政策。充分挖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数量和质量,对于符合专项债发行领域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使用专项债资金,争取新增债券支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模式,打破行政垄断和市场壁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市补短板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金统筹调度,提高使用效率
一是加大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对预计年内能够达到开工建设条件但是尚未完善审批手续的部分重点项目,适当纳入A类项目计划,确保项目完成审批程序后能够及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二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节资金计划,避免资金沉淀。在年度区政府投资计划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在具体项目核定总投资范围内,经建设单位提出调慢补快申请,综合项目进度、轻重缓急等因素,下达相应项目资金调整计划;三是保障发行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在政府专项债资金未到位前,区发改局先用预留调节资金安排该部分项目资金,待政府专项债成功发行后,予以调整;如政府专项债发行不成功,再按程序将项目计划的资金来源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四是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区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南山区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送审稿)》后,预安排续建项目建设及决(结)算资金,以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