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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社会医疗机构:
为提升南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及《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委托深圳市医师协会开展了2025年南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6年2月9日至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9日
附件:2025年南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结果.xlsx